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中心路小学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26683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2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中心路小学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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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防溺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长:焦  明

副组长:马立立  刘  勇  徐文华

  员:中层干部、年级主任及班主任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防溺水工作。负责制定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当溺水事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2.成立防溺水安全应急工作小组:

1)宣传教育组:张丽丽  卢  伟

2)现场处置组:刘  勇  于国勇

3)事故调查组:马立立  付玉霞

4)善后处置组:徐文华  张光华

宣传教育组职责:负责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与沟通,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综合管理。

现场救护组职责:依据现场情况制定和落实施救措施,对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救治,或拨打120请求救助。

事故调查组职责:协助公安部门对学生溺水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认定事故责任。

善后处置组职责:负责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溺水师生的安抚慰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安全预防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学校、年级、各班级通过升旗仪式、阳光大课间、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一些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强调“关注生命,安全第一”。

2)通过防溺水手抄报,张贴防溺水图片等形式,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向家长发放“防溺水教育一封信”等宣传材料,让学生家长明确学校防溺水工作要求,了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4)要求学生不到河边、塘边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即使到游泳场游泳的,也必须有家长带领,杜绝学生游泳“溺水”事故的发生。

5)任课教师每节课都应负责清点学生,发现可疑情况马上向学校、班主任反馈,查其学生缺席的原因,采取各项措施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加大督促检查。学生在校期间坚决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如有事有病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德育处值班人员签字方可出校,学校要求所有请假学生原则上必须由家长到校接送,确保学生在离校安全。

2)学校应积极联系周边水域管理部门,排除周边水域安全隐患,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

3)如发现校园周边存在隐患的水域,应报告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4)如发现有孩子在存在隐患或危险的水域或其周边戏水,应上前予以劝阻和制止。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学校报告。

5)促进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学生一旦发生溺水事故,最早发现或知晓的教师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下达预案启动指令。指挥组织各工作小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施救,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进行救治,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学校应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教体局安全管理办公室。

4.做好溺水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协调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5.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溺水事故再次发生。

2.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头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