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千乘湖小学学生评优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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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25191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 总 则
1.为规范学生评优,调动广大学生成才与发展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学生锐意进取、争先创优、全面发展、奋发成才,制定本办法。
2.学生评优活动必须坚持规范管理、依章办事、客观公正、民主评定的原则,对先进个人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进行物质奖励。
3.学生评优活动在学校校委会领导和部署下,由德育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学生评优的类别、条件
1.学校设班级优秀奖和年级优秀奖两大类进行评优。
2.各班级设优类别及人数:
优秀班干部2人
三好学生3人
明德少年5人
3.各年级设优类别及人数:
优秀班干部12人
三好学生18人
明德少年30人
4.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定,本年度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的纪律处分。
(2)音乐、美术、体育考核成绩和其他科目的成绩必须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学习态度端正。
(3)本年度没有顶撞老师的现象,没有打架斗殴现象和其他不文明的现象。
(4)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行为上严格要求自己,关心热爱集体,团结帮助同学,以身作则,处处带头。
(5)工作能力强,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团队工作。
(6)能认真执行学校的决定,按时完成班级和学校交给的任务。
5.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定,本年度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的纪律处分。
(2)音乐、美术、体育考核成绩和其他科目的成绩必须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本年度没有顶撞老师的现象,没有打架斗殴现象和其他不文明的现象。
(4)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进取,学习态度端正,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6.明德少年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定,本年度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的纪律处分。
(2)音乐、美术、体育考核成绩和其他科目的成绩必须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本年度没有顶撞老师的现象,没有打架斗殴现象和其他不文明的现象。
(4)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进取,学习态度端正,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5)遵守少先队的章程,在同学中能起到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
班主任老师指导班委会组织民主投票——现场检票——相关老师同意——公示(学生干部、其他老师没有意见)——级部领导同意并确定。各班也可以根据班级日常的综合评价进行评选。所有没有按照此程序产生的评选结果均为无效,学校将不予记录存档。
各班评选结束,推荐优秀学生参加级部的各项评选,由年级主任负责组织评选全级的优秀,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人选。
德育处保留否决权。
四、评优结果上交时间
各班评优结果需经年级主任签字,各年级、各班评优登记表请务必于学期末交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