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千乘湖小学考勤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377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千乘湖小学考勤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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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管理,严肃考勤纪律,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方法

1.实行集中点名制:全体教职工一律在上、下午预备铃前到考勤机处自行签到,月末办公室将依据考勤机数据和请假条为准计算出教职工出勤情况。

2.实行坐班制:全体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办公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办公时间不随便离开岗位,上课时间不随便离开教室,办公期间有事外出必须临时请假,放学时无课教师可提前5分钟离校。

3.专项会议或集会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各处室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召开的各种专题工作会议或集会,有相关责任处室负责点名。

4.日常考勤管理实行处室负责制:在日常工作中,教职工的坐班办公、上课情况由各处室负责管理。

5.督导制度:上班时间实行行政领导督导制度。

二、请假规定

1.公假:

因公出差、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以及婚丧嫁娶、生老病死等情况的请假属公假,公假范围规定:(1)出差、学习、培训假期按上级规定时间。(2)婚假:教职工本人享受7天公假,直系亲属或配偶直系亲属享受3天公假。(3)产假: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4)小孩在哺乳期内(1周岁)学校提供一天两次为公假的哺乳时间,每次不得超出1小时。(5)丧假:直系亲属离世相关人员可请3天公假。(6)学历进修及业务类考试按公假处理。

2.病假:

因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请假治疗的属病假,3天以上病假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建议休息证明,3天以上或住院治疗,须附带医院病历材料,若遇重大流行疾病等自然灾害另作处理。

3.事假:

(1)凡因个人私事必须有本人办理的事情属事假;

(2)公假和病假以外的请假时间为事假。

(3)会议管理:学校教职工大会请假一次按请假一天处理,各种专题会请假一次按请假半天处理,无故不到会按旷工处理。(如遇请假不重复计算);校内专题会议一般在会议通知开会时间前3分钟签名完毕,会议开始15分钟后到会者按缺席处理。由于工作需要,若接受学校安排参加上级会议或培训,按正常出勤对待,无故不到或中途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程序

为严格请假管理,教职工在请假时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请假人先到学校办公室领取请假条,填好事由、时间找相关领导审批,审批后请假人将请假条送办公室存档,并将办公室开出的请假通知单送交相关处室。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出现电话请假或代理请假的现象,否则返校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

教职工因公外出应持由主管处室或分管校长签字的假条到办公室登记,该天数按出勤对待。

四、请假的审批

1.请假在半天以内由分管处室主任审批,1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由校长审批。

五、考勤结果处理办法

教职工满10年以上工龄的可享受每月事假一天或病假两天的照顾。

(一)月考勤结果处理:

1.事假:每请一天扣除本人绩效工资中用考勤部分的月平均数,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一年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年度考核不能进入优秀等次,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2.病假:每请一天扣除本人绩效工资中用考勤部分的月平均数,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一年请假时间累计在三个月以上扣除全部考勤奖,年终考核不能进入优秀等次,不享受学校当年考评奖励。(连续请假每月按30天计)

3.教职工迟到二次计半天请假(含会议迟到),因忘记点名签到,当天申诉记录的按迟到一次计。

4.旷工:旷工一天处罚该教工50元,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旷工是指以下几种情况: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到校的、随便离开工作岗位的、假期满未返校且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不服从工作调整不到安排岗位的、请假事由虚假的。

5.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二)年终量化管理:

根据每一名教工每学期、每学年(年度)的出勤情况并予以量化,依照教职工考核办法将量化结果纳入综合考核当中。分值设定:全勤200分,事假一天扣2分,病假一天扣1分(事假、病假可按节次累计),旷工一天扣10分。迟到、早退、随便离岗一次扣1分。

六、几点说明

1.本条例未涉及到的情况,可通过教职工全体大会予以修改补充。

2.各科室组织的专题会议的考勤情况,按月送交办公室。

3.办公室以月为单位及时公布教职工的出勤情况。

4.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支委会、校委会。

关于考勤制度部分条款的解释:

一、关于病假

    (一)请假

    病假根据具体情况可分为大病、慢性病假和短期病假三类。

1.大病治疗假:是指本人因患病需要手术或住院治疗的,请假必须携带医院门诊病历、住院手续、医疗处方、药费单据等原件或复印件。

    2.慢性病假: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各种主要器官功能性缺失、腰椎等慢性病导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请假时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诊断病历、专家认定结果及相关资料,必要时由单位有关部门实地考察确认。

    3.短期病假:指一个月以内的病假。一周以上病假请假时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病历或相关证明。

    (二)结果处理

    教职工因病请假6个月以内执行原制度标准,第7个月开始执行国务院【1981】52号文件标准≥即工龄不满10年的发全额工资的70%,工龄10年以上的发全额工资的80%。

    二、关于事假

事假本着从严管理的原则,一般个人因事连续请假不超过三个月(累年不超四个月),三个月以上可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停薪留职。

请假期间扣除法定节假日和正常双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