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千乘湖小学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2-526648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21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千乘湖小学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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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精准扶贫的具体体现,为保障我校贫困学生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成长,为公开、公正、公平的开展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原身亲指南进行了修改,修改后如下:

一、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级部主任任组长的认定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 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 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 等环节。

三、每学年开学前,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工作事项,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四、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原因突发致贫相关材料,承诺填写内容真实。

五、班级评议小组收集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对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确定无异议后班级内公示两日,报年级认定小组审核。

六、认定小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对确定需资助学生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只公示学生姓名、班级等内容,不得公示含有学生隐私的内容,同时公示举报电话。

八、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做到一生一档,并按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