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千乘湖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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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6-558100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0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的发放、填写。
1.重点认定对象有以下11类: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3)低保对象。
(4)特困人员。
(5)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6)孤儿。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8)重点困境儿童。
(9)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
(10)烈士子女
(11)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
2.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3)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情形。
二、提前告知
三、信息摸排。开展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初步摸排,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分布情况。《申请表》的发放、填写。
四、教育引导。召开资助育人主题班会
五、个人申请,收集《申请表》。
六、家访入户调查,进行班级评议并进行公示。
七、年级认定小组认定并进行公示。
八、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写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报告,填写统计表和汇总表并公示等。
九、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只需要校级评审的小组、照片、记录材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