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千乘湖小学实验课安全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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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26649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实验教师工作职责
1.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和执行实验室教学计划,准备和开出各学科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切实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3.严格实验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实验防范工作。
4.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性能及工作原理,注意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工作水平。
5.积极创造备件,组织学生课外科技实验活动,并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的研制。
6.经常保持实验室、仪器室的整齐清洁,维护实验室的科学环境,教育学生保持良好习惯。
二、实验准备制度
1.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开学要有实验计划,张贴在准备室内。
2.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需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3.实验通知单,学生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填好,交给实验教师准备,准备工作完毕,均要检查一遍。
4.按照实验通知单对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教师必须课前事先动手完成一遍,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技能。
5.学生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实验桌上,失效及时调换。
6.对易损、耗品及有腐蚀性、燃爆性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7.对实验后的残液应倒入污水池或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倒。
三、学生实验须知
1.学生在上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准备。
2.进入实验室后保持安静,按规定就座,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动用实验用品。
3.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仪器性能,实验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实验时按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规定操作而损坏仪器,则应酌情赔偿。
4.实验时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报告。实验时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教师。
5.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求摆列整齐,做好仪器与环境的清洁工作,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室内物品不得带出室外,丢失和损坏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