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科研教研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366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科研教研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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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研教研活动

教研组是开展教研活动的基层单位,教研组长要按时组织全组教师开展活动,并作好活动记录。教研组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是:

(一)集体备课:通研教材、说课、研究公开课等;

(二)理论学习:学课程标准、学教育教学理论等;

(三)听课评课:

1.校长和负责教学的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听课后能与任课教师评课、交流。

2.不满三年教龄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30节。

3.业务干部、教研组长、各级骨干教师听课节数必须达到30节。

(四)讨论教学实际中存在的问题等;

(五)专题研究:教研组要根据实际确定出本组的教研专题,定期开展专题研究活动。每学期组内要举行两次教研课活动,并总结教研成果。

大组教研:教科室分管主任负责组织全校性的语文、数学及其他组大组教研活动。

每周确定一次固定的教研活动时间,列入周程中,教研组教研和大组教研交替进行。

教务处在抓好常规教研的同时,协同教科研室抓好学校承担的各项专题研究。每学期初课题负责人负责制定出本学期的研究计划,并组织课题组成员定期活动,按时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下达的阶段性任务。对积极承担学校的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绩的教师,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教师在平时要加强理论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以及教育教学能力。教师每学期教学反思一月一篇,要求内容(必须与教学教研相关)具体、重点突出、格式正确、上传及时,字数不少于500字。严格杜绝抄袭、复制、粘贴、下载等现象。根据每个月的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内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整理和思考,本学期5篇,在每月的25号前上传至各科教研组长。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课、说课、论文、教案等项目的比赛,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工作量化评比细则

1.理论学习(10分)

要求: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计划,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相关教育教学理论与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做好教育理论笔记并有心得体会,每学期不少于5000字。教科室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根据实有检查成绩按比例折合计入。

 

2.上课(50分)

要求:(1)课堂(30分):按时上、下课,科学、高效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师生互动和谐、积极。能积极挖掘多种教育资源、课程资源,根据课堂实际适时适当调整教学思路,努力把课堂作为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主渠道。根据每学期上课实有得分按等次折合成绩计入量化。(2)课堂常规(20分):无旷课、迟到、早退、拖堂、放羊式现象,课上无吸烟、使用手机、体罚、变相体罚等违背课堂常规现象,一经发现有以上违规现象则在该项目中给予扣分,其中无故旷课1次扣10分,迟到、早退、拖堂、课上吸烟、放羊式上课以及使用手机等违规现象1次扣5分,直到扣完该项目得分为止。根据学校一日常规巡查情况检查成绩实际计入量化。

3.听评课(20分)

要求:(1)听课(10分):能根据学校要求进行听课,虚心学习,与同事互相切磋、共同提高。每学期每人至少听课20节,无迟到、抄袭听课记录等违规现象。每少听一节或出现违规现象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2)评课(10分):评课针对性强,每次评课有自己独特见解,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根据教师评课实际成绩计入量化。

4.课题研究;(20分)

要求:(1)学校课题(10分):各科教师要根据学科教学实际,确立富有实效的课题,并制订切实可行的研究计划,收集、积累研究资料,做好课题研究的实施、结题和推广工作。其中课题计划2分,过程性研究材料6分,总结2分。(2)参与上级课题研究(10分):具体计分办法为:课题研究被县、市、省、国家级立项,分别计5678分,结题分别计78910分,其中,课题负责人分别计立项或结题相应等级的满分,课题参与人计分为“满分/2”。

鼓励教师积极参加高层次课题研究工作,如有主持课题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评选并结题,该项得满分。

5.校本性业务竞赛(60分)

要求:由学校安排组织的各项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学论文比赛等所有校本业务竞赛活动总成绩按60分给予折算记分。

6.课堂教学获奖(30分)

凡经学校组织或上报推荐的教师示范课、优质课、公开课、课件、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业务性参赛,均按以下标准记分,最高记30分。

优质课、公开课: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国家级一等奖9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省、市、县组织观摩活动,特邀执教观摩课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奖记分;由学校安排参加校际间交流活动执教公开课、在县教学视导中承担上课任务,每次分别计1分,如果在县教学视导中承担试讲任务但没抽着上课每次计0.5分,如果在在县教学视导中承担上课任务且上课成绩特别优秀者每次计2分。

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县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得4分,县级学科带头人5分;市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6分,市级学科带头人7分;省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8分,省级学科带头人9分;县名师6分,市名师、特级教师8分,省名师、特级教师10分。

其他业务竞赛获奖:县级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市级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省级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4分,优秀奖3分;国家级一等奖得8分,二等奖得7分,三等奖得6分,优秀奖得5分。

7.论文撰写、发表或获奖(20分)

论文发表:

凡发表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正规报刊的教育教学类教研文章,或参加上级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获奖论文均按以下标准记分,最高记20分。

国家级:1000字以上9分,1000字以下8分;省级:1000字以上7分,1000字以下6分;市级:1000字以上5分,1000字以下4分;县级:1000字以上3分,1000字以下2分。以上所有级别的教研文章在300字以下的,按相同级别相应分值的1/2记分。如在《山东教育》《中国教师报》《中国教育报》等重省、国家级重点刊物上发表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教育教学类文章,该学期该项记满分。

论文获奖:

校级一等奖得2分;县级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市级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省级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4分,优秀奖3分;国家级一等奖得8分,二等奖得7分,三等奖得6分,优秀奖得5分。

8.辅导学生发表习作或获奖(10分)

凡辅导学生在国家正规报刊发表习作,或在经学校同意参加上级教育教研主管等部门组织的有关比赛中辅导学生获奖的,均按以下标准记分,最高记10分。

1)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有正式通知的竞赛:每人每次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国家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其中,在参加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语文、数学竞赛中,若一等奖获得者总人数超过同类学校,则辅导教师均按10分记入量化成绩。

2)参加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竞赛:每人每次县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0.8分;市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1.5分;省级一等奖5.5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3.5分,优秀奖2.5分;国家级一等奖7.5分,二等奖6.5分,三等奖5.5分,优秀奖4.5分。

3)参加社会团体组织的竞赛:每人每次省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分;国家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4)艺体活动比赛成绩计分办法为,体育比赛中乒乓球赛、越野赛单项县级第16分,第23456名依次递减0.5分,第六名3.5分;市级第18分,第23456名依次递减0.5分,第六名5.5分。获得团体第一至六名则按以上相关分值的2倍记分。考虑到体育团体训练项目的难度,县运会、篮球赛、足球赛,只要认真落实好常规训练,如若团体成绩进入不了县前六名,计保底分5分(如常规训练不认真,则不给予保底分);县运会、篮球赛、足球赛、越野赛、乒乓球赛等县团体比赛,如团体成绩不进入县前六名,学生个人获奖总计分不得超过10分。另外,因历年音乐获奖一般都是奖次,无名次,考虑到实际工作的劳动强度及学科之间的平衡,加大音乐团体获奖计分分值。如,获得团体奖次,10人以上按相应级别奖次3倍计分,30人以上按相应级别奖次4倍计分,50人以上按相应级别奖次5倍计分,80人以上按相应级别奖次8倍计分,100人以上按相应级别奖次10倍计分。

5)辅导学生发表习作记分(满分3)

指导学生在各级各类教育主管部门正规报刊发表的习作,每篇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习作字数在100字以下的折半记分(一句话“感悟”、“心得”不记分)。习作在非正式刊物发表不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