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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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2090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考试管理基本目标:
1.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和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考试结果,探索“轻负担、高质量”之路。
2.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帮助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主动发展。
3.引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关注学生兴趣、态度、习惯,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二、考试的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
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对应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素养,选择基础性代表强的内容和问题进行测量与评价,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学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2.发展性原则
考试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而评价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从而促进学生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3.开放性原则
考试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元化,提倡实施开放性考试。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充分体现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的效果。
三、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1.日常测评
小学日常测评属于教学过程中的诊断性测评。主要指学科单元测评,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进行命题,并组织实施。每科每个单元最多进行一次测评。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的随堂检测等不列入日常考试范围。
2.义务教育阶段期未考试
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是一种阶段性考试,由学校组织。一般安排在学期放假前一周,每学期只进行一次,试题由学校统一提供样题。
四、考试、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三至五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劳动;考查科目: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
五、实施规范:
1.考试形式
考试、考查方式采用纸笔闭卷考,要重视过程诊断反馈与期未考试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书面测试与口头测试、动手测试相结合;学科测试与特长测试相结合。
2.考试命题要求
命题要严格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在考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意考查学生灵活运用“双基”的能力。坚持以学生为本,体现能力素养立意,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试题结构合理、题型灵活、难易适中、分量适宜,杜绝繁、难、偏、旧、怪题。基础性、应用性试题的比例控制在8:2。学校要建立命题、审题制度。可采取教研组或备课组集体命题等方式。
3.考试的组织实施
学校要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精心组织实施考试,确保考场设置合理、环境安静、秩序井然。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让学生以积极自信的心态投入考试,规范做题。要按照考试管理办法、细则严肃考场纪律,服务关怀学生。
4.评阅试卷要求
学校要周密安排阅卷工作,阅卷前要审查答案的准确性、合理性,并进行试批,统一标准后再行正式批阅。要加强对主观试题、开放性试题的阅卷质量管理,建立相应的监测制度。评卷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宽严适度,始终如一。遇到不同意见要认真讨论,不能达成共识的提交阅卷组长裁定,对有创新的答案可适当鼓励,等级评定要准确。
5.考试结果的呈现
日常考试一般以等级形式呈现,学校对学生的成绩不排名、不公布,学业综合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度(一般为A、B、C、D四个等级)。
6.学校要根据考试考查等情况,每学期对每一位学生进行综合性评价,建立综合的、开放的、动态的学生成长档案,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小组评价、家长评价和教师评价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积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标志性成果,定期向学生家长客观、真实的反馈。学校要长期保存学生的成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