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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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373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7-2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郑纪孝
副组长:张琳 韩明河
组员:杨静 景娜 段利力李亚男 朱龙 蔡海峰 王肖肖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城区和各镇(街道)辖区内的小学适龄儿童,按居住地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探索多校划片,入学新生实行均衡编班。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义务教育段学校当年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工作流程、咨询及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的原则。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加强招生工作的指导协调、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政策解读、监督检查。招生学校负责入学资格审查、核验工作,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四)坚持教育便民、一网通办的原则。为推进教育便民服务工作,2023年继续实行中小学报名“一网通办”,家长通过“爱山东”APP或淄博市一网通办总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在平台开放前将发布具体报名流程,对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实行零材料提交,一次办好。
三、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360个学位
四、招生范围、对象
1.年龄范围:
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
2.区域范围:
(1)南环路以北、千乘湖公园水系以南(包含原在中心路小学就读的城南8村)、青苑路以东、老张田路以西。
(2)红橡树小区、龙御佳苑小区。
五、招生办法及流程
1.报名方式
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APP或淄博市一网通办总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进行网上报名。家长若在网上报名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进行电话咨询,也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工作日)到片区学校教务处进行咨询,在学校老师协助下进行报名。因特殊原因,未完成报名的,及时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0533-6973642。 2.城区公办小学录取顺序
当城区小学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规模时,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①有自有住房,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下同)者;
②有自有住房,有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已交房者;
③无自有住房,用(外)祖父母房产报名者;
④无自有住房,务工经商租房者。
同类情况,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①房产证签发日期早者;
②购房合同签发日期早者;
③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早者。
报名流程:
1.学生报名(2023年6月26日—7月7日)。学生家长注册登录“爱山东”APP或淄博市一网通办总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期间,本着方便群众原则,设立线下服务点,因网络或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完成信息填报的家长,可及时联系片区学校,在其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信息填报。7月7日以后仍未报名的学生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最晚截止到7月31日,逾期未报名者,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一调剂安置入学。
2.条件审核(2023年7月8日—8月7日)。学校工作人员通过平台对家长提交的学生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校验审核。未通过审核者根据学校反馈的信息进行修改,重新提交信息。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工作人员将对修改的信息进行二次审核。
3.学位分配(2023年8月8日—8月14日)。根据报名人数、生源分布、学校招生计划等情况,依次录取符合片区内入学条件的学生。
4.信息公示(2023年8月15日—8月20日)。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5.入学确认(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6.阳光分班(2023年8月30日前)。各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说明:
1.无法确定该房产是否交工入住的新建、改建、插建小区,需由开发商提前与县教体局进行对接,提供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县教体局将根据房产交工情况确定入学依据。
2.购买期房尚未交房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屋性质为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的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
3.全家(父母、儿童)在高青县城区无独立房产,与(外)祖父母共有房产,并且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以上的,可依据此共有房产划片入学。
4.全家(父母、儿童)在高青县城区无房产,户口在(外)祖父母处,并与其长期同住,可依据(外)祖父母房产划片入学。
5.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其他证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6.学生户口在非直系亲属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7.因身体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延缓入学申请书》(附件4),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由各学校备案。备案材料于8月30日前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六、录取办法
因长江路小学片区内居住人口增多,2023年只面向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招生,不面向片区外招生。
七、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学校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由郑纪孝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学生信息审核小组,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范围、规定标准组织报名、审核、编班、教师调配等工作。整个招生工作严密组织,严明责任,严肃纪律,对违犯纪律的个人取消评优晋级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律清退,对提供的虚假证件,协调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造成影响孩子正常入学的,由家长负完全责任。咨询电话:677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