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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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4-525130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学校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修养护,保证随坏随修。
二、不得随意改建、扩建、拆除、出租、出借校舍,不得随意改动校舍结构和改变校舍用途。
三、对校舍加强养护,定期检测,定期清查,做好防火、防盗、防腐、防潮、防蛀等方面安全工作。
四、校园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绿化美化,实行乔灌木结合,花草并融,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五、室内外环境应整洁文明,无污染,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写、乱画和乱堆放现象。
六、校园内严禁从事一切影响校园秩序的活动。非学校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假期做好护校工作。
七、广辟资金渠道,多方面筹措校舍设施维护经费,专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