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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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26674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体育教学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丰富,方式多样,而且活动量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要求注意以下事项:
一、体育课的安全教育
每学期的第一堂体育课上内堂课,要有外堂课的安全教育内容,强调在体育课上一定要注意安全。
二、课前要求
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教室门口集合学生,并且组织学生有序下楼到上课场地,再进行授课。切实加强责任心,课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三、体育课上着装等要求
1. 运动时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着装不符合规定者应返回宿舍更换;
2.上衣、裤子口袋里不要装钥匙、小刀等坚硬、尖锐锋利的物品;
3.不准佩戴各种金属或玻璃的装饰品,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夹;
4.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5.患有近视眼的同学,如果不戴眼镜可以上体育课就尽量不要戴眼镜,如果必需戴眼镜做动作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做垫上运动时必须摘下眼镜。
四、见习生要求
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五、准备活动要求
1. 要充分认识体育运动准备活动的重要性,上体育课时应认真做好充分的准备热身活动,尽量避免或减少运动过程中的发生伤害事故。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六、课中及练习要求
1.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2.短跑等项目要按照规定的跑道进行,不能串道。
3.投掷等使用体育器材和器械的项目,在练习中不要乱扔乱砸,要服从体育教师的口令和安排。
4.在进行有必要保护的项目时,要使用垫子等器材,并有教师或学生在旁边保护。
5.教师要做好练习的组织,随时进行提示,提醒学生们注意安全。
6.在做技巧动作时,要有保护垫,同时要有教师和同学在旁帮忙与保护。
七、课上突发情况
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八、其他要求
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