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26674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1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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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安排专项的交通安全经费,用于校车安全检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事故预防和驾驶员培训等开支。

(二)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不符合该办法的车辆一律不准用作校车,不符合该办法的驾驶人一律不准聘为校车驾驶人。

(三)租用车辆作为校车的,必须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要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

(四)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者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制止;在运载学生时,校车要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车内学生乘车秩序和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核载人数编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便接受监督;校车司乘人员要对照座位表进行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

(六)聘用自有校车驾驶员时,要严格把好驾驶员的资格关,建立完善包括驾驶员个人资料的管理档案。

(七)租用的校车在非服务于的时间内必须将《校车许可证》和《校车驾驶人证》收回。

(八)自有的校车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客货运输,并不得租给他人。

(九)建立机动车辆进入管理制度,重点内容是实行人车分流,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车辆出入口与人出入口,并在实际地点做警示标志;车辆在校内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在实际地点画出行驶线路和停车位;制定上、放学时段校内和校门维持交通秩序值班表;紧急情况下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驾驶员培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十一)制定极端天气交通安全防范预案和预警制度。针对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季节性特点,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和预警制度,防范大雨、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同时,进一步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雨、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   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二、校车档案管理制度

(一)对使用校车情况建立档案。

(二)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档案目录

1、校车管理规章制度;

2、安全第一责任人与校车管理员、校车驾驶员、跟车教师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3、与校车承租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三)车辆管理档案目录

1、校车许可证;

2、经辖区交警部门查验的校车安全检测表;

345°现用校车彩照及经交警部门现场查验证明;

4、校车行驶证复印件(验原件);

5、校车综合性能检测证明;

6、校车座位安排表;

7、校车购买保险票据;

8、租用的车辆客运资质证明;

9、交警、车管部门规定的有关资料;

(四)校车驾驶员管理档案目录

1、校车驾驶人证;

2、驾驶员三年以上无不良行驶记录证明(附近期脱帽彩色照片);

3、驾驶证复印件(经交警部门查验,验原件存复印件);

4、县级以上公办医院体检证明;

5、驾驶员、司乘管理人员与校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6、交警、车管部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资料。

(五)每车每趟必须填写《接送学生往返路线安全记录表》。(六)必须严格执行定学生定座位制度,填写《每趟校车搭乘学生名单》。

(七)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表。

三、校车安全监督制度

(一)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的校车安全检查;每月应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了解交警部门查处的校车信息,并做出相应处理。

(二)公布校车安全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听和处理来自社会有关校车安全的投诉。

(三)将交警部门、教育部门、的校车投诉电话张贴在校车的后方玻璃上,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校车驾驶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校车驾驶员平时应自觉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硬,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必须定期召开校车驾驶员工作例会,通报校车安全驾驶情况,组织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技术的学习,切实加强校车行驶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队伍的建设。

(三)每学期开学前请交警部门派出民警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

五、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一)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长抓不懈,抓紧抓实;要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各年级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二)安全领导小组要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的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师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三)在校园内刷写醒目的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和印发资料及致家长信,并使用橱窗、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氛围。

(四)经常使用活动室、校园网络、黑板、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五)门卫护校人员要负责清理掉校门口妨碍学生通行的违章占道行为;要将校内自行车等机动车辆摆放有序;要在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门口督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组织好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

20230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