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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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2187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1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总则
1.目的:为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有效预防校园内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以及在校园内开展的各类活动。
3.基本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二、组织管理
1.成立防踩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年级主任和班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与演练活动,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值周领导、值日教师、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应各司其职,在学生上下楼梯、课间活动、集会等时段,做好安全管理与疏导工作。
3.定期召开防踩踏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校园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三、安全防范措施
1.设施设备保障:确保教学楼楼道照明设备正常运行,配备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正常使用。在楼梯台阶上设置明显的中间标识线及行进方向指示标志,楼梯口、转弯处张贴“轻声慢步靠右行”“请勿拥挤”等警示标语。
2.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定期隐患排查制度,由安全办牵头,联合总务处、年级组等相关部门,每周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楼梯、楼道、通道等部位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地面是否平整防滑,有无杂物堆积堵塞等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在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前,要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防范。
3.活动组织管理:学校组织大型集会、课间操、放学等集体活动时,要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地点和人员疏散路线,避免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活动过程中,要安排足够的教师在关键位置进行安全疏导,维持秩序,确保学生有序活动。
四、安全教育
1.课程教育:将防踩踏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体系,每学期至少安排3课时的专题教育,向学生传授防踩踏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技能,使学生了解拥挤踩踏事故的危害、成因和预防措施。
2.日常教育: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踩踏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班主任要在日常班级管理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文明上下楼梯的良好习惯,如不追逐打闹、不推搡拥挤、不逆行抢道等。
3.应急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防踩踏应急演练,让学生熟悉应急逃生路线和方法,提高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演练前要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流程、参与人员和职责分工,并向师生进行充分的宣传动员和培训;演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演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估,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一旦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学校防踩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如呼喊周围人员协助维持秩序、制止拥挤行为、救助受伤人员等。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现场救援: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迅速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按照“先救重伤、后救轻伤”的原则,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和转移。同时,要设置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3.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等信息,如实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及时续报事故救援进展和处理情况。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信息。
4.善后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对受伤学生的救治和康复关怀、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对师生的心理疏导和安全教育等,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责任追究
1.对在防踩踏安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未认真履行防踩踏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肃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阻碍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个人,将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