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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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6-558189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学实验课教学管理,保障全体师生人身安全,保护学校实验器材、物资不受损坏,防范实验教学中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结合小学生年龄特点和实验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科学实验课、实践操作实验、各类课堂小实验等教学活动,涵盖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全体参与实验的学生及实验管理人员。
第三条 实验课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操作、全员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教师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学生安全操作意识,杜绝违规实验、危险操作行为。
二、人员安全职责
(一)实验教师/任课教师职责
1.教师是实验课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课全程安全管理,必须熟练掌握实验操作流程、器材使用方法、危险隐患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
2.课前对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明确实验目的、操作规范、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实验中潜在风险、禁止行为及应急处理方式。
3.实验过程中全程在岗监护,不得擅自离开教学现场,逐一指导学生规范操作,及时纠正违规、危险动作,杜绝安全隐患。
4.严格把控实验难度和危险性,严禁组织小学生开展涉及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性、高压电等高危实验,选用符合小学生认知和操作能力的安全实验项目。
(二)学生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实验操作规范,认真听取教师安全讲解,服从教师指导,不擅自行动、不违规操作。
2.实验前仔细检查实验器材、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教师,不随意触碰、使用不明器材和药品。
3.实验过程中保持专注,不追逐打闹、不喧哗嬉戏、不随意摆弄实验器材,不将实验物品带出实验区域。
4.如发生意外情况,立即停止操作,第一时间告知教师,不自行处理、不慌乱逃窜。
三、课前安全准备
1.实验教师提前备好实验器材、药品,全面检查实验桌、水电、电器、器材、药品等是否安全完好,排查电路短路、器材破损、药品泄漏等隐患,及时更换不合格物品。
2.合理摆放实验器材和药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符合小学实验安全标准的低危用品)单独存放、专人保管,远离火源、电源,贴上清晰安全警示标签。
3.提前调试实验设备,熟悉应急处理流程,备好急救用品(创可贴、消毒棉棒、清水、毛巾等简易急救物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4.对学生进行分组,明确小组实验安全员,协助教师做好本组安全提醒和秩序维护工作。
四、课堂实验操作安全规范
1.学生进入实验教室/实验区域后,按指定位置就座,未经教师允许,不得触碰任何实验器材、药品、电源开关。
2.严格按照教师指导的步骤开展实验,规范操作器材:使用剪刀、刀片、酒精灯等工具时,轻拿轻放,避免划伤、烫伤;使用水电后及时关闭开关,杜绝浪费和安全隐患。
3.严禁学生擅自更改实验步骤、混合实验药品,不将实验物品放入口鼻,不品尝实验用品、不随意丢弃实验废料。
4.使用酒精灯、加热设备时,远离衣物、纸张等易燃物品,严格遵循点火、灭火规范,禁止用燃着的酒精灯相互引燃,实验结束后及时熄灭火源。
5.实验过程中保持桌面整洁,不堆放无关物品,小组间相互协作、有序操作,不推搡拥挤,防止器材掉落、液体泼洒伤人。
6.低年级学生实验,教师需全程手把手指导,重点防范划伤、烫伤、触电、误食等安全事故。
五、课后安全收尾
1.实验结束后,指导学生按要求整理实验器材,清洗、归类、摆放好各类工具,清理实验桌面、地面的废料、杂物,保持实验区域整洁。
2.全面检查水电、火源、电源、门窗是否全部关闭,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学生有序离开实验区域。
3.清点实验器材和药品,做好使用记录,对损坏、缺失的器材及时登记上报,妥善保管剩余实验用品。
4.及时总结本次实验安全情况,对违规操作、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提醒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六、危险物品管理
1.小学实验严禁存放、使用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化学药品,仅可使用教学大纲规定的安全、低危实验用品。
2.实验用品实行专人、专柜、上锁管理,建立领用、归还台账,详细记录使用时间、数量、用途,严防丢失、误用。
3.废弃实验用品、废料按规范处理,不随意丢弃、倾倒,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风险。
七、应急处置流程
1.实验过程中若发生划伤、烫伤、触电、液体溅入眼睛等轻微意外,教师立即停止实验,启动简易急救措施,及时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第一时间送医救治,并上报学校领导,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若发生火灾、器材损坏等突发情况,教师保持冷静,迅速组织学生有序撤离至安全区域,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上报学校相关负责人。
3.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配合学校做好事故原因排查、善后处理工作,总结教训,完善防范措施。
八、责任追究
1.因教师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违规组织实验、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教师责任。
2.因学生不遵守操作规范、擅自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的,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校规处理。
3.因实验器材、药品管理不善引发安全问题的,追究实验管理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