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校车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6-558188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5-11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校车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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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车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学生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校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学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成立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白现峰

副组长:张琳  韩明河  王海龙  杨静

成员:

后勤主任:朱龙

安全主任:蔡海峰

年级主任:柴超超,裘凤芹,刁爱娟,孙媛媛,李迪

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校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所有涉及的组员、人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成员:

1.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园长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学生上车。

2.要求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3.具体安排、布置、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学生之间的矛盾。

4.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司机事故后第一时间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司机应立即报告园长或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成员,启动本级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