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实验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26663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2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期中、期末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工作,减少失误,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制定本制度。
一、考前工作
1.各班要开好班会,认真宣读《考生守则》,严格进行考前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2.班主任要公布考号、考场及考场位置、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考号由七位组成,第一位是年级代码,第二、三位是学校代码;第五六七八位为考试序号。
3.考生必须准时入场,对号入座,不得串座。入场时,考生不得携带书包、教材、练习册、提纲、资料、垫板及计算器、手机等器物。
4.发卷后,考生要认真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印刷不清、破损等,如有问题立即向监考老师声明调换。考生要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考号、姓名和座位号。
5.考号、姓名填写在试卷的正面、左侧、中部、靠近试卷边缘处。如试卷不止一张,则每张试卷都要填写。监考教师应按教务处统一要求正确指导学生填写。
6.各年级的英语听力有专人播放。
7.考生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笔答题,一律不准使用涂改液。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试卷背面或空白处乱写乱画,如有上述情况,视为违纪,按《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规定处理。
8.没有特殊说明,考场课桌的摆法为同桌异年级。桌洞一律朝前,美观整齐摆放。
9.各班要彻底清扫考场卫生,考场摆放完毕后,经教务处检查合格后方可放学。
10.考试期间,各班要安排好值日生清扫。政教处正常检查各班卫生清扫情况。
二、考务须知
1.监考老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2.监考老师必须按时到考场,考前10分钟取题,考前5分钟发卷。
3.监考表第一名为考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学生入场,非经允许的资料、工具等一律不得带入室内。已经带入的,要统一放到考场前固定位置,并提醒学生考试结束后带回。
4.考场黑板上不得出现与考试相关内容。
5.检查学生的座次顺序,核对准考证或考号和学生本人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清除考场。
6.第二名教师负责发试卷、检查考号、座次号是否正确,卷面是否有其它标志。
7.发卷后,监考教师要叮嘱学生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考号和座位号并逐个检查试卷考号和座位号的填写情况,如发现填写错误,要立即提醒并指导考生更正过来。
8.教育学生一律用黑色中性笔答卷,不得使用涂改液。不许在试卷或答题卡上乱写乱画。
9.杜绝抄袭现象,严禁出现雷同卷。尤其要加强最后10分钟考场秩序的维护。
10.缺考考生的试卷一并装订。缺考试卷由监考教师填写考号及座位号,同时,必须在总分栏内填写“缺考”两字。除此之外,监考教师不得在缺考试卷上乱写乱画。
11.收卷时,试卷一律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排好,装袋或装订。不得出现反页、少页等情况。填写好试卷封皮各栏目内容,每本卷一律9钉,均匀排开,以保证考号不暴露。
12.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准考生入考场。不到考试结束,不准考生离开考场。
三、监考守则
1.监考老师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者。
2.监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在考场内做有碍监考的事。如看书、看报、闲聊、打瞌睡等。监考期间,监考教师必须关闭手机,不许出现响铃信号。
3.发现违纪考生,要说服教育、警告,对不听劝阻者,清除考场。
4.考试期间,不许擅自离开考场。
5.巡考领导发现监考作弊,或经学生举报监考作弊,经查明属实,当年不能评优。
6.学生考试违纪,监考教师未发现,被巡考发现或学生举报,经查明属实,属监考失误。
7.试卷装订如有倒页、缺页、考号外露、夹带试卷等情形,监考、订卷负连带责任。
8.发现学生试卷未用规定笔答题,而用其它颜色笔答题,或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使用涂改液等现象,为监考教师责任。
9.出现雷同卷,追究监考教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