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备注 |
退费政策 |
一、服务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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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淄发改价格[2020]74号 高发改价格[2020]32号 高发改价格[20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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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等。中小学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休学、经批准转学等,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学生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学校为学生提供正常教学以外的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 |
1.伙食费 |
12 |
元/生.天 |
依据成本、自行确定;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
2.校车服务费 |
暂未开展此项收费 |
元/生.月 |
学生自愿 |
3.补办证卡工本费 |
电子校牌:35 按实际成本收取 |
元/生.个 |
首次为学生办证卡不收费;因丢失需要补办的,按实际成本收取。 |
二、代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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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本费 |
小学1-2年级: 15 小学3-5年级: 20 初中: 30 |
元/生:学年 |
按实际成本收取 |
2.学生装费 |
夏装:小学69 初中79秋装:小学79 初中98 |
元/生.套 |
根据五四学制的设置实际、分别在小学和初中一、三年级配发运动装、夏装各一套。 |
3.社会实践活动费 |
190 |
元/生.次 |
鼓励和提倡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解决,确需收费的,由学校据实收取。 |
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学生家长自行缴至医疗保险处 |
元/生.年 |
学生家长自行缴至医疗保险处 |
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杂费、住宿费、课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
收费监督、举报电话: 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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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