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实验中学2023年招生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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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528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高青县实验中学 | ||||||
招生范围 | 招生计划 | 招生程序 | 招生条件 | 咨询电话 | 救济途径 | |
小学 | 1.须具备县城派出所户籍; 2.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
小学一年级2个班 | 采用学生报名——条件审核——电脑派位——信息公示——入学确认——阳光分班 | 首先录取符合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绿色通道条件等特殊情况适龄儿童,然后进行剩余计划录取。 (1)若符合招生条件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计划招生人数,则全部录取。 (2)若符合招生条件人数多于剩余计划招生人数,则首先录取原始户籍为县城派出所的适龄儿童。 若原始户籍为县城派出所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计划招生人数,则全部录取。剩余学位将在后迁入县城派出所报名学生中电脑派位录取。 若原始户籍为县城派出所的报名人数多于剩余计划招生人数,则在原始户籍为县城派出所的报名学生中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后迁入县城派出所报名学生将不再录取。 如需电脑派位,时间定于2023年7月18日。 (3)一经被我校确认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将不再录取。 |
0533-2329611 | 高青县县教育和体育局 电话:0533-6973642 地址:高青县青城路65号 |
初中 | 县城派出所户籍(包含从县城派出所迁至县开发区派出所户籍的)的小学毕业生;田镇中心小学和田镇义和小学服务片区的原田镇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房产落户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的小学毕业生。当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按照户籍迁移时间、迁出地进行调剂。 | 初中一年级10个班 | 采用学生报名——条件审核——学位分配——信息公示——入学确认——阳光分班 | 高青县实验中学初中部招生,继续延续往年录取政策,当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按照户籍迁移时间、迁出地进行调剂(未被高青县实验中学录取的学生依据迁出地户籍入学相应初中)。 | 0533-2329611 | 高青县县教育和体育局 电话:0533-6973642 地址:高青县青城路6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