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实验中学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2-525095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10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实验中学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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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材料
    1
.入学后一月内,学生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
.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交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基本流程
    1
.学校建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学校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家访,核实信息;通过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年级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学校认定工作组审核三级认定,确定家庭经a济困难学生困难档次。
    2
.学校成立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
.公示无异议后,高青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社保卡形式将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办理时限
    9
月至10月。
四、发放时间
   
一般情况下,生活费补助按学年评审,按学期发放,春季学期4月份发放,秋季学期11月份底之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