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实验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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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436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9月20日—9月23日:《申请表》的发放、填写。
重点关注对象:11类学生及其他情况
1、脱贫享受政策
2、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严重困难
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4、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5、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6、孤儿
7、重点困境儿童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烈士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11、残疾人子女
12、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二、9月26日—9月27日:收集《申请表》,进行班级评议并进行公示(1-2个工作日)。
三、9月28日—10月7日:入户家访核实
四、10月8日--12日:年级认定小组认定并进行公示
五、10月13日—19日: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写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报告,填写统计表和汇总表并公示等。
六、10月19-25日: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