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第一中学考勤制度 |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45261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1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管理,积极营造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及考勤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办公考勤制度
(一)办公制度
工作日集体办公时间为每天上午第1-4节,下午第1-3节。根据岗位性质的不同,教学人员自习值班、特殊岗位办公及值班时间由各处室(级部)安排,报分管校长。
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学校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离岗、不串岗,上班时间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工作日必须参加考勤,规定上班时间:上午8:00—11:15,下午秋冬春季2:00-5:00,夏季2:30-5:25。
2.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以钉钉打卡形式实施。上午签到时间为8:00前,签退时间为11:15-13:00;下午签到时间秋冬春季为13:30-14:10,夏季为13:30-14:30,下午签退时间秋冬春季为17:00以后,夏季为17:25以后。工作日上午和下午分别计0.5个工作日,0.5个工作日内无签到、签退记录又未提交出发或请假证明者视为旷工0.5天。
3.除正常办公坐班时间外,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自习辅导值班、周一升旗、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及各种会议等由组织单位进行考勤。
4.实行考勤率统计,即每位教职工每月满勤天数不得低于70%,且不得出现旷工现象,视为考勤合格。
5.考勤统计与管理:教学部教职工考勤由学部办组织,艺体处教职工考勤由其自行组织,各处室教职工考勤由学校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每周汇总考勤情况,考勤结果及考勤原始数据每两周送学校办公室存档备查。
(三)请假、销假制度
工作日期间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假,并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理由及请假时间,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请假条借助钉钉逐级递送。
1.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休假2天及以上,需向教育局主要领导请假,并填写《高青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经同意后,指定一名副校长负责单位日常工作并报教育局办公室。返回后及时销假。
2.副校长及中层正职干部外出或休假时需向校长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3.教职工因公或因私外出请参照《高青县第一中学关于事假、病假的管理规定》。
4.续假、补假及销假
(1)假期需要延长的,应提前向审批领导说明情况和需要延长的时间,经批准后方可以延长。新假条按相关流程和要求上交归档。
(2)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要打电话向相关领导预请假,规定时间返校后1天内补假,并按请假程序补写及补交请假单。
(3)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假期结束返校时应及时向审批领导销假并回到工作岗位。逾期不归者视为旷工。
5.请假天数认定从离校之日起,返校之日止(扣除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考勤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1.学校每月设考勤绩效工资300元,考勤合格即全额发放。
2.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从月度考勤绩效工资300元中扣减:
(1)迟到、早退每次各扣发5元;
(2)旷工每半天扣发50元;
(3)学校纪律督查中,办公时间未在岗又未请假者,每次扣发30元;
(4)无故旷课一节扣发50元,旷自习值班一节扣发20元,依据相关处室(级部)检查为记录为准。
(5)监考、会议、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每次扣发5元。
三、相关说明
1.考勤工资每月核算一次,在相关范围内公示后予以发放;
2.事假、病假按《高青县第一中学关于教职工事假、病假的管理规定》执行,在学期末的考核绩效工资中扣除。应扣数额超出考核绩效工资的,从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的下个月实发工资中扣除,以此类推,满足扣款金额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