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第一中学科研教研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5-545261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12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第一中学科研教研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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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室(简称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以有利于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有利于推进强师筑基,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工作宗旨。以“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为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  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发挥教师主动性,不断创新进取,坚持“两个幸福”的服务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教科室是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管理部门,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科室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中层干部组成。以各教研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学术委员为理论研究小组组长,教师全员参加。

第六条  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县教研室、教育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教科室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教研意识。

2.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

3.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4.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5.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6.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县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7.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县、市、省、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8.加强与县、市、省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9.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依托高校举办各类不同档期的专业进修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考察学习。

10.引导教师努力探索现代化教育教学模式,按照规律进行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改革效率。主要做法如下:(1)举办科研讲座;(2)组织专题学习、讨论;(3)开展教学观摩活动;(4)组织论文和研究报告;(5)评选优秀论文和研究报告;(6)交流教科研成果,并向上一级推荐优秀论文等。

 

第三章    学科基地建设

第八条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国家战略,深化以“融合黄河文化,培育安澜君子”为特色的育人体系,促进学科基地内涵化建设。

1.完善基地空间建设。继续完善“安澜历史工作室”、历史特级教师工作室、历史教师发展中心、历史社团活动室、黄河民俗展厅、历史文化长廊等特色育人空间建设。

2.建立与专家或知名学校共研共享机制。邀请高水平专家到校开展讲座报告类培训,组织语文、历史、化学等多学科的“名师引领”教育教研大会,通过同课异构、专题讲座等形式促进教师队伍成长。

3.健全校本课程实施机制。(1)深化融合黄河文化的学校校本课程、社团课程的开发,完善三大历史校本课程群。(2)优化高中三年一体化校本课程表。(3)立足于打造“任务驱动、问题导向”的高效课堂,优化历史学科“三段六步合作”教学模式,并以“传帮带”的形式将研究成果推广至燕园、鲁才高中。

4.注重特色课程育人。(1)组织“思齐”历史名人堂讲解活动。通过历史文物讲解、历史人物评述、历史剧编演、历史小论文撰写、历史辩论赛等引导学生走近历史名人。 (2)开展“安澜”传统礼仪研究活动,通过定期举行传统礼仪讲座、传统礼仪培训,黄河研学等活动,感受传统礼仪的博大精深。

5.加强区域成果推广。举行以黄河文化为主题的多学科示范课观摩活动,推广教学研成果,形成案例资源库。

 

第四章   常规教研管理

第九条  全体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以满腔的热情,以主人公的态度积极的参加教研活动。

第十条  教研组是学校落实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组织之一。教研组长应在校长、教导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学科有关教学研究的全部工作。

第十一条  学期初各教研组长组织本组教师讨论制定学期教学计划、教研计划、培优辅差计划、期末复习计划等。各种计划应做到“五个必须有”即有目的、有计划、有专题、有效果、有记录。

第十二条  讲课制度

(1)积极开展各组的教研活动,每个教研组常规教研课要有规划,鼓励多讲课,不能少讲。

(2)每位任课教师应主动承担教研课,对于组内安排的教研课应积极配合,不允许推三阻四,甚至不讲。有发现者,在期末考核教研组评比时扣除2分。

(3)鼓励各位教师积极参加各种层次的培训活动和中青年优质课大赛等活动。对于在各种活动中成绩优异的按学校奖励制度考核。

第十三条  听课、评课制度

鼓励教师们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听课、评课是学校领导实施有效教学指导的重要措施,是教师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重要途径,是优化教学的重要手段,各位教师应多向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学习,多听课。

 

第五章   校本特色教研管理

第十四条  校本教研是以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教学对象为研究主体,强调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研究,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经验的总结、理论的提升、规律的探索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是保证新课程实验向纵深发展的新的推进策略,是帮助教师多角度反思教学的活动。

1.校本教研的基本理念

校本教研是以新课改为导向,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宗旨,以新课程实施中教师面对的各种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作为教研的主体,强调理论指导下实践性研究。

2.校本教研的主要形式

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导”为核心要素。本校的校本教研的主要活动形式是集体研究,充分发挥学校教研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教研活动。

第十五条 打造“任务驱动、问题导向”的高效课堂。适应新高考改革要求,切实改变一讲到底的“满堂灌”教学模式,课堂教学以思维训练为主要目的,科学设计学习任务和问题,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交流合作,勇于展示。

第十六条  落实学科大教研。间周组织“学科大教研”一次,由学术委员会组织实施。学术委员或相关主研人员翻阅相关教育教学理论,就教学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组织名师线上观摩课、青年教师展示课、骨干教师专题发言等活动供教师深入学习研讨。

第十七条  坚持引进来、走出去。邀请教育专家和知名学者进行教育教学专题讲座,组织同课异构,组织专题教育大会等,保持教师对新知识和新理论的渴望和追求,提升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水平。

第十八条  强化特色教研。(1)举行新老高三教师备考研讨会。老高三对高考试卷结构及命题特点进行了分析,传授备考经验。新高三从“深”“实”“精”“活”等角度出发,制定新的复习备考策略。(2)编制高考备考《多维细目表》。高三全体教师研读《中国高考评价体系》,研究新课标、新教材,研究近三年高考试题,编制各学科的高考备考《多维细目表》,指导师生精准备考。(3)组织“研题·说题”活动。组织全体高三老师,围绕高考题的命题立意、情景运用、能力要求、答题指导、知识拓展,充分研究高考试题,并利用“学科教研日”,展示研究成果。

第十九条  开展全科阅读校本实践活动。组织各年级、各学科骨干教师开展“全科阅读”资料汇编。各级部利用“阅读墙”“班级图书角”等展示阅读资料。学校统一规划全科阅读时间,分发阅读资料,限时阅读。组织“书香班级”评选,营造浓厚的阅读氛围。

 

第六章    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省、市、县有关科研动态。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课题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学术委员会处,审定后交学校教科室。

第二十一条  校级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一学期12月份,第二学期5月份,时间为一个月。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

教师可根据自己校级课题研究的情况申报县、市级课题。省级课题的申报原则从市级课题中产生,国家级课题的产生原则上从省级课题中产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科室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科研室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科室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对课题立项后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完成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并提交新的课题研究方案。对课题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校教科室有权向学校提出中止或撤消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第七章    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第二十三条   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1.分类登记,类型主要有:

(1)已经立项的校、县、市、省、国家级教科研课题;

(2)已经在省、市、国家级等级别的正式刊物、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3)已经在具有省市、全国等级的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发表的论著(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立项自编教材、讲义;

(4)学校及以上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获奖者证书;

(5)科研专题公开课档案。内集教案、听课教师的量化评估表,教研组评议意见和总结。

第二十四条   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有关资料袋。

(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扫描登记在电脑中。

                

第八章     关于教科研基金

第二十五条  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基金主要用作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和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第二十六条  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制度:

    1.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立项、评审、奖励和推广等,由教科室统一管理使用。课题研究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科研的实际情况,向学校教科室提出申请,教科室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室审定同意,提出资助意见。外出学习调研,需经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成行,回校后凭有关正规票据报销。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课题经费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拨发,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对学校已经申请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课题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助。校级课题由学校统一按标准拨发。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科研项目。教科室负责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课题无故终止或未履行规定的任务则追回所发费用。

 

第九章   关于教科研工作成绩评定和成果奖励

第二十七条  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学校在政策上采取措施,对教职工的教科研年度成果进行奖励。

第二十八条  申报国家、省、市、县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原则上从获得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项目中产生。

第二十九条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为鼓励各部门或处室重视教育科研,向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效益,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由学校予以奖励。

第三十二条  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在校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老师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在校内宣传推广。

第三十三条  对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科研成果结集出版。

 

         第十章    关于教科研队伍建设

第三十四条  营造全校实事求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乐于实践、全员参与的科研风气。行政领导、教科室主任、学术委员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科研室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并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意识强、科研能力强、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骨干梯队。

第三十六条  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教科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教科研室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教科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