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第一中学科研教研管理制度 |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6-545261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1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研究工作,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与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教科室是教科研工作归口管理机构,在校长室、分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指导。
第三条 坚持立足教学、服务实践、研教融合、提质增效原则,聚焦课堂教学、教师发展、质量提升,推进教育科研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各教研组、备课组及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教科室主要职责:
1.制定学校教科研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
2.统筹课题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鉴定与成果推广;
3.组织教研活动、业务培训、学术交流与成果评选;
4.建立教师教科研档案,开展教科研考核与评价;
5.对接上级科研部门,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 教研组、备课组为教科研基层组织,负责落实常规教研、集体备课、听课评课、教学研讨,组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与成果产出。
第七条 学术委员协助教科室开展理论学习、课题论证、成果评审与专题教研指导。
第三章 常规教研管理
第八条 全体教师须按时参加教研活动,服从安排、积极参与、认真记录、确保实效。
第九条 学期初各教研组、备课组制定学期教研计划,做到目标明确、主题具体、安排有序、过程留痕。
第十条 规范开展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汇报课等教研课活动,鼓励教师主动承担、积极参与。
第十一条 落实听课评课制度,教师相互学习、交流研讨,优化教学方法,提升课堂效率。
第四章 校本教研管理
第十二条 校本教研以教学实际问题为导向,以教师为主体,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基本形式,聚焦课堂改进与专业成长。
第十三条 开展学科大教研、集体备课、专题研讨、同课异构、名师观摩、青年教师展示等活动。
第十四条 围绕新高考、新课标、新教材,开展备考研讨、命题研究、说题研题、细目表编制等针对性教研,提升备考与教学精准度。
第十五条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专家讲座指导,组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更新教育理念,提升专业能力。
第五章 课题管理
第十六条 课题立项立足教育教学实际,遵循问题导向、实践可行、规范申报原则,按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级申报。
第十七条 课题申报由教科室统一组织推荐申报。
第十八条 课题实行全过程管理:
1.立项后制定实施方案,按期推进研究;
2.定期报送阶段性进展与成果;
3.按期完成结题,提交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
4.确需延期的,须书面申请并经教科室核准;
5.无正当理由停滞或弄虚作假的,予以中止或撤销。
第十九条 教科室对课题提供指导、支持与过程督查,协助做好上级课题的验收与鉴定。
第六章 成果管理与档案
第二十条 教科研成果包括:立项课题、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自编教材、获奖成果、优质课、专题公开课、教学案例等。
第二十一条 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作为考核、树先、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择优推广优秀成果,组织交流展示,推荐参评上级评选,对有价值成果予以汇编或推介出版。
第七章 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 营造全员参与、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教科研氛围,领导干部、学术骨干带头开展研究。
第二十四条 每学期组织教科研专题培训,加强教育理论、研究方法、课题实施、成果撰写等指导,提升教师研究能力。
第二十五条 搭建青年教师成长平台,建设结构合理、科研意识强、研究能力突出的教科研骨干队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学校教科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