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第一中学收费信息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452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第一中学收费信息

发布日期: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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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备注

退费政策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淄价字〔2018〕48号
 淄价字(2018)116号
高价字〔2018〕17号

 

学生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等。中小学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休学、经批准转学等,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
学生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
 代收费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代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学校为学生提供正常教学以外的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

    1.学杂费(省级重点高中)

850

/生.学期

含省级规范化学校、不得跨学期预收

    2.住宿费

200

/生.学期

公寓化管理(房间内带卫生间)、不得跨学期预收

二、代收费

 

 

 

1.课本费

多退少补

/生.学期

据实结算

 2.学生装费

夏装:≦90
秋装:110

/生.套

高中生三年运动装、夏装各一套,只在新生入学时配发。

收费监督、举报电话: 12345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