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第一中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指南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2-526718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第一中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指南

发布日期: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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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最长贷款期限

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次。

还款要求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高中预申请要求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咨询电话:0533-787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