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第一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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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37464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3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
二、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由专(兼)职管理员负责。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四、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五、建立并执行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六、建立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护保养制度及设备操作规范并分项落实。
七、制定加工生产环节的操作规程,包括:采购验收、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与供餐、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集体用餐食品分装及配送、食品留样、贮存管理、各岗位人员要求及职责等。
八、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实行餐厨与生活垃圾分离,交由政府专职部门回收处理。
九、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制定各食品安全岗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