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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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37464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3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确保全体住校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温馨的住宿环境,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由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各处室级部负责人等等组成的高青一中学生公寓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史 雷
副组长:高海涛 张法银 刘同伟 王洪彬 石 波
成 员:张玉起 张 青 李 朋 李 龙 刘 艳
陈 兵 马建辉 樊孟孟 魏瑞琦 张 广
董国栋 刘 超 王海涛 刘洪亮 张金环
公寓安全领导小组对公寓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配备兼职安全员:西一号马德红、西二号文绥香、西三号范心红、东一号崔洪花、东二号李玉英、四号赵福钊、五号张保俊、六号袁小菊。
3.建立健全公寓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组织制定公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公寓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排资金,保证学校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监督,检查公寓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开展安全责任签约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
7.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
8.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制订公寓应急疏散安全预案,积极组织演练,提高师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时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9.及时向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10.把安全工作纳入公寓年度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者给与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与处罚。
11.根据季节和节假日,安排好防汛、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12.在不同的季节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宣传。
13.在不同的季节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宣传。
14.及时发现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生中的传染病情,指导有管理人员控制疾病传染和扩散。
15.搞好公寓内饮用水供应的安全,做好卫生监督,防投毒,防污染。
16.及时处理师生的突发急病和意外伤害事故,配合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及有关老师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
二、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公寓内的门窗桌凳必须保护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如发现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在未维修之前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公寓内存放的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手表等)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窃。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以丢失。
4.公寓内个人的箱包和柜子要加锁。
5.学生不准将管制刀具、钢管、双节棍等器具带入公寓,不准在公寓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准公寓内墙壁.上乱贴乱挂、乱刻乱画。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器(刀)具进入公寓。
7.公寓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设插座。禁止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电源接线板,杜绝因违章用电造成的用电安全。
8.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值班管理人员,由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9.学生不准在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事故发生。
10.严禁攀爬公寓区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不准上楼房天台。
11.禁在公寓楼道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12.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13.公寓内一律不准接待外来客人,接待父母应到公寓门口。
14.禁止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5.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严禁冲动蛮干。
16.公寓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17.严禁在公寓内酗酒、打牌、赌博,对教育不改者交学院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18.公寓内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三、公寓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前后两班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班人员不得离岗。
2.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不得在值班时间内饮酒。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发现公寓存在的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公寓安全管理小组,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应事先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顶班,报公寓主管备案。
6.值班人员熟悉学校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会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7.安全使用电器等设备,用后及时关闭开关,保持值班室整洁。
8.严格值班制度,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公寓内。会客一般安排在值班室内。
9.未经公寓主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10.住宿学生夜间离校须经班主任签字、级部盖章,凭条放行并做好登记。
11.学生在校期间携带公物出和个人物品进出公寓,值班人员应加强检查,有关证明和手续并办理登记方可进出。
12.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寓。防止陌生人进入公寓。
13.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对公寓内发生的事故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好处理记录。一般问题坚持谁值班谁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学院值班领导汇报解决。
四、电气管理制度
1.电气装置、设备和线路设计、施工或改造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电气现行国家标准和安全规程。
2.公寓内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要电器设备和设施建立技术档案。
3.电气作业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4.配电房和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5.电器设备应建立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尤其对长期不间断使用的电器设备,建立日巡检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对电器设备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7.对有故障的电器设备要及时维修,对老化的电气线路要予以更换,保持电气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8.任何人不准擅自加大电熔丝,公寓内所有人员在离开公寓或值班室应及时切断所用电器电源。
9.学生公寓不准私自拉接电线和电源拖线板,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学生上课期间和晚上熄灯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10.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总务处审批,由电工负责接装,并在限期内拆除。
五、公寓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对违反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的直接责任人,实行在学校通报批评制度。
2.对于严重违反公寓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学校财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根据其失职,渎职情节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给予处罚和处分。
3.对应当履行公寓安全管理职责而未履行的事故直接责任人,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4.对于在事故中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公寓管理科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赔偿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人处以扣除当月奖金或工资的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论处。
5.对于玩忽职守一再违反安全管理办法,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直接责任人给予从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