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二中关于“规范学生表彰 促进优秀生脱颖而出”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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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3-526678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推动我校养成教育和素质教育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例之一者,可参与评选
1、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品德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学校集体利益,敢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成绩突出,有较高威信者;
3、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大公无私,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在同学中产生良好影响;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在某个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潜能生在学习和品德方面进步明显者;
5、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成绩优异,为学校争取荣誉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比
1、考试作弊者;
2、不尊重师长;
3、一学期旷课3节以上者(含3节);
4、因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
三、表彰级别及方式
学生表彰分班级、级部、学校三个层次,表彰方式分以下几种: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授予称号;
4、物质奖励;
校级及以上奖励,记入学生档案或学籍卡,根据有关规定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分,事迹突出的报请上级机关嘉奖。
四、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分班级和级部两个层面,每学期组织一次评选。班级三好学生按照班级学生数的1/10(采取进位法)确定人数;级部三好学生按照级部班数的2.5倍(采取进位法)确定候选人,然后进行评比筛选,最终按照级部班数的2倍,确定级部三好学生人数。
班级三好学生在班内通报表扬,由班级颁发奖状;级部三好学生在全校通报表扬,由学校颁发奖状。
评选标准:
1. 思想品德方面
(1)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自觉遵守《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3)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学习上主动帮助学习困难的同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 学习方面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学科全面发展;
(2)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等级均在C级以上;考试学科总分列班级前20名;
(3)考查学科学期(期末)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身体方面
(1) 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间操体育锻炼,认真做好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
(二)“学习标兵”
1、单科学习标兵
根据月考成绩,每月组织一次月考单科学习标兵评选。
评选标准:
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单科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为班级月考标兵;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三名,为级部月考标兵。
2、期中学习标兵
根据期中考试成绩,每学期组织一次期中考试学习标兵评选。
评选标准:
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期中考试总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为期中考试班级学习标兵。期中考试总成绩年级排名前十名,为期中考试级部学习标兵。
3、期末学习标兵
根据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习标兵评选。
评选标准:
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期末考试总成绩班级排名前五名,为期末考试班级学习标兵。期末考试总成绩年级排名前十名,为级部期末考试学习标兵。
4、学习进步之星
每学期期中、期末分别组织一次进步之星评选。分单科进步之星和总分进步之星两个序列。
每次期中、期末考试,班内单科学习成绩比上次期末、期中考试成绩提升10个名次的,为班级单科进步之星;期中、期末考试总成绩比上次期末、期中考试成绩提升10个名次的,为班级总分进步之星。级部内期中、期末考试单科成绩比上次期末、期中考试成绩提升50个以上名次的,为级部单科进步之星;级部内期中、期末考试总成绩比上次期末、期中考试成绩提升30个以上名次的,定为级部总分进步之星。
班级月考、期中考试学习标兵(学习进步之星)由班级通报表扬,向学生家长发喜报;级部月考、期中考试学习标兵在级部范围内通报表扬,并向学生家长发喜报。期末级部学习标兵(进步之星)由学校通报表扬,并颁发奖状。
5、学科竞赛标兵
每学期开展各学科学习竞赛,竞赛科目数量不低于本年级所有学科的三分之一。根据竞赛成绩评选学科竞赛标兵,分为一、二、三等奖,参照上述方式实时表彰。
6、合作学习标兵
建立小组合作学习运行机制,各班于学期初成立学习小组,每月评选合作学习标兵和合作学习优胜小组。当月评选结果,由班级通报表扬,向学生家长发喜报;期中评选结果,由级部通报表扬,向学生家长发喜报;期末评选结果,由学校通报表扬,并颁发奖状。
(三)“优秀学生干部”
每学期组织一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分班级、级部、学校三个层面。其中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三名,级部优秀学生干部,按照级部班数的2倍确定候选人,最终按照本级部班级数确定级部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层面优秀学生干部,约为学校学生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评选标准:
1、担任班级、学校学生干部,热心班级、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及学校一致好评。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
4、考试学科总分列班级前20名,毕业班级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等级均在C级以上;
5、思想品德等次为“优秀”。
(四)“优秀团员” 与“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一学期组织一次,分班级、级部两个层面。其中班级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每班两名,级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按照级部班数的一倍确定候选人组织评选,最终按照本级部班级数确定级部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 与“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标准同优秀学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