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第二中学收费信息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4-545182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06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第二中学收费信息

发布日期: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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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备注

退费政策

一、服务性收费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学校为学生提供正常教学以外的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

1.伙食费

初一、初二15  

初三、初四16

/.

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2.校车服务费

陈尧路口4.5  高城4.5  西张4.5  河西小学4.5  蔡旺3.5  西郭4.5  龙桑5.5  中十六户红梅超市

贾庄5.5  吉祥5.5  十里铺南路口3.5  大蔡4.5  城北郭4.5  张庙道囗4.5  明理4.5  东刘4.5 

樊林邮局4.5  逍遥南路口李官唐口管区4.5  周家5.5  英庄石槽北成家东郭赵路5.5 

夏庄丁庄堤上刘西寺5.5  十里铺3.5  樊林加油站4.5  庄头西4.5  窦家5.5  西吕5.5  闫马5.5 

永阜路口李官桥田官东寺5.5  堰头6.5 

/.

学生自愿

3.补办证卡工本费

按成本收取 

/.

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图书卡、校园卡、就餐卡等各类证卡不得收费。因丢失需要补办的,按实际成本收取。

二、代收费

 

1.作业本费

初中30  

/.学年

按实际成本收取

2.学生装费

夏装:78

秋装:98

/.

根据五四学制的设置实际,分别在初中一、三年级征订秋季、夏装,数量自愿。

3.社会实践活动费

245

/.

鼓励和提倡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解决,确需收费的,由学校据实收取。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由学校代收代付

/.

学生自愿购买

意外伤害保险费

由学校代收代付

/.学年

学生自愿购买

教辅材料费

实行省政府指导价

/.学期

纳入我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

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杂费、住宿费、课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