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第二中学收费信息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2096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14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第二中学收费信息

发布日期: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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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备注

退费政策







1.伙食费

 初一、初二 15   初三、初四 16

/.

鲁发改成本〔2020648
淄价字〔201811
淄价字[2018]48
高价字[2018]15
高价字〔201817

依据成本、自行确定。

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学生退学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等。中小学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休学、经批准转学等,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
      学生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学校为学生提供正常教学以外的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

2.校车接送费

十里铺180元大蔡200元城北郭200元闫马240元周家240元李官200元傅家堤口260元蔡旺190元西张200元陈尧路口200元高城200元赵路210元丁庄260元堰头280元西郭200元河西小学200元石槽2608樊林加油站200元庄头西200元樊林邮局200元东刘村200元逍遥南路口260元永阜西路口260元明理200元道口村200元唐口管区200元田官220元红梅恒市220元东寺西寺240

/.学期

淄政办发[2011]66
校车接送费用由校车公司收取

3.课后服务费

3

/课时.

《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鲁教财发[2024]1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教财字[2024]12号画博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软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高教体字〔202182号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淄博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放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按实际服务课时收费





1.作业本费

 初中30   

/.学年

按实际成本收取

2.学生装费

夏装: 初中80秋装:  初中≦100

/.

根据五四学制的设置实际,分别在初中一、三年级配发秋装、夏装各一套。

3.社会实践活动费

245

/.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缴纳

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由学生家长自行交至医疗保险处

 

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杂费、住宿费、课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