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第二中学2026年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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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6-558842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6-2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鲁教基函〔2026〕16号)及《高青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二、招生原则
1.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严格按照县教体局划定招生范围招生,实行免试入学,不组织任何形式选拔测试;新生入学后统一均衡编班。
2.公平、公正、公开
招生计划、报名流程、咨询监督渠道全程公开,招生录取名单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监督。
3.一网通办、便民服务
统一使用“爱山东”APP线上报名,推行大数据零材料核验,简化办事流程。
4.分级负责、规范管理
学校负责资格审核、材料核验、公示、分班;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学位调配、政策监督。
三、招生范围与招生对象
(一)招生范围
高城镇户籍小学毕业生;花沟镇唐口小学、花沟镇龙桑小学服务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对象
2026年小学应届五年级毕业生,符合我校片区划片入学条件适龄少年。
四、报名条件
(一)本县户籍适龄学生(片区内)
学生户籍属于高城镇、花沟镇唐口小学/龙桑小学片区,依据户籍地址直接报名我校。
(二)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非高青户籍)
1.父母一方在高青县合法务工、经商,截至2026年6月30日连续居住满半年;
2.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间需在2026年1月1日前;
3.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我校空余学位统筹安置入学;监护人在片区内有房产的可凭房产报名。
(三)优待政策对象
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省级优待文件落实入学保障政策。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操作指引
(一)统一报名时间
1.线上集中报名:2026年7月2日—7月16日
2.逾期补报:7月17日—7月31日,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办理,逾期统一调剂学位。
(二)报名渠道
家长登录**“爱山东”APP**完成网上入学信息填报,大数据核验通过可零材料提交。
(三)线下协助服务
报名工作日可携带相关材料到高青二中教务处现场咨询,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线上报名。
(四)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0533-2381208
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0533-6973642
六、材料审核认定规则
1.户籍类: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
2.房产类:不动产权证/住建备案交房购房合同;期房、商铺、车库、小产权房不做入学依据;与祖辈共有房产监护人份额50%以上可认定;户口挂靠非直系亲属不作为入学依据;
3.务工经商类:2026年1月1日前备案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租房备案证明;
4.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取消片区入学资格,招生结束后统一调剂安置。
七、招生全流程安排
1.线上报名(7.2-7.16):家长爱山东APP填报信息;
2.资格审核(7.17-8.9):学校线上核验材料,信息有误可修改二次提交;
3.学位分配(8.10-8.16):按划片政策依次录取片区符合条件学生;
4.录取公示(8.17-8.23):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新生名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5.新生报到(8.24-8.28):持入学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6.阳光均衡分班(8月30日前):全校新生统一均衡编班,全程公开透明。
八、特殊群体入学保障
1.随迁子女:落实“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政策,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教育权益;
2.残疾适龄少年:轻度残疾学生正常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安排特校就读或送教上门,我校不得拒收具备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
3.留守、孤困境儿童:入校建立专项档案,落实控辍保学、日常关爱帮扶,杜绝辍学。
九、招生纪律规范
1.严格执行划片政策,严禁跨片区违规招生,不超校额、超班额招生,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违规招收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2.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不组织笔试、面试选拔生源,不收取与入学挂钩任何费用;
3.校长、教务负责人对入学资格审核签字负责,违规招生将予以通报、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4.简化证明材料,杜绝“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全程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