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第二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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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26675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1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了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淄博市消防安全条例,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一、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在校长的领导下,指定消防干部,成立义务消防组织。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设备,定期管理消防器材。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检查、落实各项工作,保证完好和良好的使用效果。
三、坚持对全体师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及时制止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学习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及报警。
四、防火重点部门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五、火警电话:119
附:高青二中义务消防队成员
队 长:张保岭
副队长:赵芳 李通通
队 员:林震 孙利生 张浩 李辉 卢冰洁 王岩 任艳军 付兆聪 付飞飞 牛瑞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