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第三中学科研教研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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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2087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0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教研成果考核办法
1.论文发表

备注:论文发表仅限于在省、部级教育主管或主办的刊物(<<含高青 教研>>)。(不含在省级报纸、杂志上发表的类似学法、教法、解疑、试题等的知识点)。担任某书籍(指有正式刊号的)主编的计10分,副主编的计8分,编委的计6分。
2.论文获奖(包括教学反思)
论文获奖指有教育局组织的各项评选。(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等)
3.课题获奖
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题评选中,课题立项并通过的, 县级10分,市级20,省级30,国家级40分。
4.其他获奖
能体现自身业务水平的与本人任教学科有关的作品(如,白制教具、课件、知识树、课例分析、教学设计、 规展评、基本功比赛、导学案评比等)获奖.
备注:以上活动必须是教研室组织的。校级5分
5.课堂教学评优获奖 
备注:说课比赛、录像课比赛按照相应级别的60%计分。
在日常教学中除学校规定的必上课(如:骨干教师、青年教 师公开课、全员公开课等)之外,其它课(如:同课异构、县视导课等)每被学校聘请一次加10分。
6.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备注:学生参加比赛如英语风采大赛、校园写手、数理展示、书法大赛等有教育局组织的,每班限报2人。(特别要求的除外)。一学生作品多名教师辅导,则进行平均加分;多名学生合作的作品按一篇记。
7. 经验总结材料在县级以上活动中交流的, 一次市级20分,县级10分。
8. 举行县级公开观摩课,被兄弟学校聘请作报告一次加10分,上课一次加15分。市级公开课一次计30分。
9. 教育局颁发的教育方面的表彰证书,主要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县级30分共寿级40分、省级50)分。
备注 : 非教学类按1/2赋分,校级荣誉20分(教学)
(1)所有加分以证书或文件等原件为准。姓名或单位不相符的不作为加分依据。
(2)以上活动若有多名作者存在的,只计算第一作者。
(3)网上作品除高青教研外一律不算。
(4)教育部门组织的需要上交参评费的评选活动, 一等奖学校报销100%;二等奖学校报销50%;三等奖学校不予报销。
(5)教师的理论成果必须用 A4 纸自费复印一式两份,上交教务处存档,否则不予量化计分。
二、 教研成果计算办法
教科研成果每学期统计一次,按以上标准累计得出每个教师的原始分。
教科研成果得分=本人原始分÷全校最高原始分(最高60)× 教科研实分满分。(注:个人原始分最高60分,若高于60分教科研成绩计满分)
第一学期的教科研成果时间界限为:7月份——12月份
第二学期的教科研成果时间界限为:1月份——6月份 特殊情况除外。
关于改进《教科研成果考核方案》的意见
结合教代会提案,为进一步推进教科研工作的开展,扩大课题、论文、优质课、公开课、教科研经验交流在教育教学研究中的参与率, 突显其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方面的作用、乘承“人人有课题 事事有研究”的科研理念,对《教科研成果考核方案》作如下调整:
1.教科研成绩共6分,其中4分按成果计分;此分值(4分)又分为3+1,原始分为40+20。
2.40分包括:课题(立项、结题)、论文(知网可查)、公开课、优质课、科研经验交流。20分包括教师各种表彰、获奖、辅导学生、评委等。“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仅按科研项目评分;评分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