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第三中学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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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8996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高青县第三中学根据“高青县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本学年学校招生计划制定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小学部:田横路以北的民生嘉园、银岭花园、文昌嘉苑、县中医院宿舍非常家学区中心小学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
2.初中部:根据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划片范围,招收常家镇户籍和木李镇户籍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1.小学部:2023级小学一年级新生,3个教学班,共计120人。
2.初中部:2023级初一年级新生,10个教学班,每班48人,共计480人。
三、招生程序
①学生报名(2023年6月26日—7月7日)。学生家长注册登录“爱山东”APP或淄博市一网通办总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②条件审核(2023年7月8日—8月7日)。学校通过平台对家长提交的学生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校验审核。
③学位分配(2023年8月8日—8月14日)。根据报名人数、生源分布、学校招生计划等情况,依次录取符合片区内入学条件的学生。
④信息公示(2023年8月15日—8月20日)。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录取学生名单。
⑤阳光分班(2023年8月30日前)。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8月27日,2023级初一新生报到;8月28日,2023级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
四、招生条件
(1)小学部报名以房产为主,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①有自有住房,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下同)者;
②有自有住房,有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已交房者;
③无自有住房,用(外)祖父母房产报名者;
④无自有住房,务工经商租房者。
同类情况,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①房产证签发日期早者;
②购房合同签发日期早者;
③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早者。
(2)初中部严格按照户籍报名,招收常家镇户籍和木李镇户籍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五、咨询电话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本学年的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工作流程、咨询及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33—6987308 卜老师
0533—6987300 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