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第三中学踩踏事件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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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28119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0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在上下楼梯值日教师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挤堵塞现象的发生。
3.上课期间,教学大楼的所有大小门都要打开,一旦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等问题,便于及时有效地疏散。
4.学校出操和放学时要安排老师在楼梯拐角值班,各班要做到列队出操,到有序上下,教学楼只有一条楼梯的,要建立放学时间错峰制度或列队下楼制度,寄宿生晚修要有老师全程陪同和管理。
5.楼梯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马上报告学校领导。
6.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校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