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第四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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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5-25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第四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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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学生纪律观念,培养学生团结、紧张的学习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自强、自立、自理、自治的学习生活能力,特制定学生管理制度。

一、晨起

第一条:按时起床、漱洗、吃早餐、值日。做到床铺整洁、漱洗干净、早餐规律、值日达标。

第二条: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在校内一律穿校服、戴校牌。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男女同学都不染发、不理怪发型、不化妆、不戴首饰。

第三条:整理好书包,带齐学习用品。

第四条:进出家门,要和父母及长辈打招呼。

第五条:注意交通安全,不违章通行。车辆损坏,及时维修;车速适中,注意力集中;骑车不并排、不谈笑、不追逐、不做危险动作;禁骑电车,禁驾机动车;过路口,要切记:“慢”、“看”。

二、进校

第六条:准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无极特殊情况,严禁事后补假。请假条上必须有班主任、家长、学生本人的签字。电话请假,必须由家长办理。

第七条:进校见到值勤的老师、同学以及门卫应主动致礼问好,自觉接受值勤人员的检查。

第八条:校园内严禁骑自行车。要做到按照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停车落锁;进出车棚相互礼让,不拥不挤。

第九条:遇见师长要问好,同学之间要打招呼。

三、晨间值日

第十条:值日生应在晨读前打扫好相关责任区卫生。做到所负责区域地面无垃圾、墙壁无污物;并整齐摆放劳动工具。其中公物管理员要按时开关教室内电器、门窗。

四、晨读

第十一条:充分利用早晨时间,养成读书习惯。课代表要事先和老师商量好晨读内容,并领好晨读。同学们在晨读时要朗读课文,尽量不做作业。

五、升降国旗

第十二条:参加升降国旗仪式要庄重。每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在校同学应准时参加,要面向国旗,列队、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要认真聆听国旗下的讲话,不得说话、搞笑。平时不举行升降国旗仪式,但升降国旗时,凡经过现场的同学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由行动。

六、上课

第十三条:准备充分,静候上课。预备铃响,即进入教室坐好,文具书本要放在课桌的右上角。

第十四条:文明上课,注意礼仪。上课时要听从班长的号令,起立后向老师行注目礼,待老师还礼后方可坐下。迟到者要先喊“报告”并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动作要轻、快。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互道再见后下课,要待老师离开讲台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第十五条:坐姿端正,专心听讲。上课时,坐姿要端正,看书写字做到“一拳一尺一寸”,不斜坐,不斜视。上课要专心听讲,积极思维、踊跃展示。自习课上要保持安静,遵守纪律,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与练习,自觉做好预习、复习。

另外,上体育课、音乐课、实验课、微机课等均应提前整队去所在地点,除遵守一般课堂必须遵守的纪律外,还应执行以上课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上课期间,若生病,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自己的病情,并及时医治,不推不委,并履行好请假手续。

七、课间

第十七条:课间活动要文明、安全。下课后,值日生要及时将黑板擦干净,同学们要走出教室休息、远眺,让眼睛放松。课间活动时,不得在教学区和走廊内组织体育活动;楼上同学不得将废纸、粉笔头等杂物向楼下、车棚顶或其他建筑物上扔,更不得向楼下吐痰,不准跳摸班牌、门框;不准触摸电器设备、消防设备、安全标示;不得趴在窗台上;不得做任何危险动作;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拉、搞笑;严禁追逐打闹;严禁乱串教室;乱串教学楼;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不讲污言秽语,不得喧哗起哄,不许骂人打架。要轻拉轻关窗子,以防玻璃落下伤人。

第十八条:做课间操,整齐到位。集合解散均走指定路线,并做到快、静、齐,做操时要认真、到位。因病因事不参加课间操的同学要向班主任或体育委员请假,出操退操要注意安全。

第十九条:课间不准购物。不得将食物带入教学区,不得大量、经常购买零食,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第二十条:进办公室,要有礼貌。进办公室前,应先轻轻敲门或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才可进办公室。

八、午间

第二十一条:学生去餐厅时,应在指定位置站队,保持安静,严禁奔跑。严禁将饭菜带入教室、宿舍,要自觉排队依次购买饭菜,同学之间要相互礼让,要服从学生会的监督。用餐完毕,应将丢下的饭菜收拾到托盘里,丢入垃圾桶内,并将托盘送回收残区。

第二十二条:午饭后要适当休息。中午回家的同学,放学后必须立即离校,其他同学午饭后,可以在校园里散散步,但不许追逐、搞笑、做危险游戏,到午休时间要在指定位置午睡,午休期间,像“考试”一样午休,不得随便出入。

九、放学后

第二十三条:要认真、独立、及时完成作业。作业要独立思考,不抄袭,不拖拉,书写要工整。

第二十四条:搞好课外阅读,培养兴趣,发展特长。要养成广泛阅读的习惯,要积极参加学校社团活动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扩大知识面,发展爱好特长。

第二十五条:课余活动不违规。同学之间,不要摆阔气,不乱花零用钱;不进营业性舞厅、酒吧、茶座、网吧;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录像;不玩游戏机,不打台球,不打扑克; 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动;教学区内、走廊内和主要交通路口不得进行球类活动。

第二十六条:爱护校舍、公物和绿化。不得攀折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不得涂改黑板报、宣传栏;不得攀登楼梯扶手、防盗门;不得向饮水处的水池内扔杂物;不得污损图书和仪器;借物要及时归还,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第二十七条:遵守公德,遵纪守法。放学途中,外出购物,要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德,讲究文明。要与家人邻里和睦相处,积极关心和参与社区文明建设,乐于助人。

第二十八条:放学后要及时回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放学后,不要在马路上逗留,要及时回家。乘车的同学按照指定地点集合,整队上车,不争不抢,不拥不挤,注意乘车安全,不坐超员超载车。

十、住宿

第二十九条:寄宿生在校住宿应遵守宿舍纪律。熄灯后应尽快入睡,不得在宿舍内谈话、说笑,不得乱串宿舍,互换床铺。

第三十条:走读生放学后立即回家,按时休息,并严格遵守《高青四中走读生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