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第四中学收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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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4-545184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5-2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备注 | 退费政策 |
| 一、服务性收费 | 鲁发改价格(2023)54号 淄价字〔2018〕48号 淄价字〔2018〕116号 高价字〔2018〕15号 高价字〔2018〕17号 |
学生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等。中小学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休学、经批准转学等,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 学生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学校为学生提供正常教学以外的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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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伙食费 | 初一初二15元,初三初四16元 | 元/生.天 | 依据成本、自行确定。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 ||
| 2.校车接送费 | 站点/往返票价:一、大河沟、大于家、青城车站6元。二、耿家、徐霞路口8元。三、界杨、张太浮、代庙、柳树高、花沟兴旺路口9元。四、西周、小李村、黑里寨、宋张村、董家十六户10元。五、大孙小学、温家坊、付家路口、码头、刘镇、崔潘、杨家村、箕张、东西段路口、梨行11元。六、杜家、毛家、马扎子、郭家、孟集、小集、乔家、赵济明、吴家、后张桥、崔孟李13元。 | 元/生.周 | 淄政办发(2011)66号 | ||
| 3.补办证卡工本费 | 元/生.月 | 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图书卡、校园卡、就餐卡等各类证卡不得收费。因丢失需要补办的,按实际成本收取。 | |||
| 二、代收费 | |||||
| 1.作业本费 | 初中1-4年级30元 |
元/生.学年 | 按实际成本收取 | ||
| 2.学生装费 | 夏装: 初中≦80 秋装: 初中≦100 |
元/生.套 | 根据五四学制的设置实际,初中一、三年级配发秋装、夏装各一套。 | ||
| 3.社会实践活动费 | 190 | 元/生.次 | 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 ||
| 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由学生家长自行缴至医疗保险处 | 元/生.年 | 由学生家长自行缴至医疗保险处 | ||
| 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杂费、住宿费、课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 |||||
| 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45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