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第四中学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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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2-525142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7-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按政策、按程序、按计划予以贯彻落实。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管理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部署,研究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资助体系,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2、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保证学生资助经费的足额划拨,并监督使用。
3、探索学生资助工作的新渠道,研究学生资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韩成华
副组长:石 波 杜其明 陈红兵
成 员:李 卫 赵小涛 李 锋 魏永刚
贾兹水 魏林国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学校德育处。
三、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主 任:李 卫
副主任:陈曙光 魏林国
成 员:于 静 商 烨 杨德杰
附件: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职责
2021年9月20日
附件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职责
1.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各项政策的落实,拟定学校学生资助的各项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并负责学生资助体系的各项具体工作,同时按照隶属关系对内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外对上级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2.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各项政策的落实,拟定学校学生资助的各项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并负责学生资助体系的各项具体工作,同时按照隶属关系对内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外对上级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3.负责学校资助学生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了解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做好申请资助学生的档案等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向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资助学生的有关信息。
4.按照国家、市和县的有关文件精神,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全校的困难寄宿生补助、本子费减免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并按照国家和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上述各项工作。
5.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6.负责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有关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