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第四中学关于学生资助政策 |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425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7-0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资助政策简介
1.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2.对城市低保家庭和特殊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应保尽保,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1350元/年。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的学生要优先给予资助。对随班就读的学生按照校在校生生活费补助相关政策执行。
二、资助简易流程
义务阶段学校于每新学年9月开始受理资助申请。申请资助学生需填写《义务教育阶段资助申请表》及《义务教育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学校要成立领导、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后,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义务教育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三、学校资助联系电话(资助热线):0533-2929030
四、高青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533-6973676
高青县第四中学
——————————————————————————————————
回执单
我已知晓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并决定申请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是□/否□)。
学校名称: 班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