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第四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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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26719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3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省市县校安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校舍安全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思想,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舍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孔凡海
副组长:陈红兵 李祖新 张康
成 员:薛辉 王成河 刘 成 李 卫 赵小涛 贾兹水 张 军 吕德强
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陈红兵
成 员:赵小涛 贾兹水 吕德强 洪 伟
三、检查范围
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楼、办公楼、餐厅、机房、教工生活用房、厕所、围墙等及与之相关联的屋顶、屋面、墙壁、护坡、挡墙、排水设施设备、供水供电设施,运动场、体育运动设施等。
四、检查内容
1、 对校舍、围墙等建筑物及设施的全面检查。检查有无屋面渗漏、粉刷层脱落、墙面开裂渗水、门窗脱落、学生宿舍床板脱落、卫生间渗漏、楼梯栏杆松动、阳台雨棚下垂、围墙倾斜等隐患。
2、对学校电力设备、消防设施、防雷设施、锅炉、餐厅、饮水等设施设备的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特别做好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对校内立面装饰、室内外吊挂构件(如吊灯)、旗杆、宣传窗、广告牌、车棚等构件、设施进行检查,是否牢固,有无隐患。
4、加强对闲置校舍房屋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彻底封闭或隔离,设置警示牌,杜绝学生在附近玩耍和进入,确保安全。
5、注意校园周边环境(如校外改造、道路施工等)对校内建筑物和构筑物安全、师生通行等的影响,加强警戒,与施工单位密切沟通,保障师生安全。
6、对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宿舍等功能用房室内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水电安全、防火防盗、危险品使用等方面,加强管理,消除隐患。
五、检查形式
按照“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分处室自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实行首问负责制、倒排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切实提高排查整治的时效性。
所有检查都要有书面记录、整改意见、整改结果等,存档备查。校舍年检、维修记录报领导审阅后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