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第四中学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26720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2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第四中学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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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高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害降至最低,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防台风、防雷电、防水灾(暴雨、洪水)、防冰雹等气象灾害。

三、基本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事件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2、迅速处置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立即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

4、保护财产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自然灾害现场指挥部

  长:石波

副组长:杜其明  陈红兵  李祖新

2、下设6个小组

1)疏散引导组:

李卫、陈曙光——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2)通讯联络组:

薛辉、张景——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3)人员救护组:

麻俊峰——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高青县人民医院;

4)物品管理组:

吕茂盛——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5)后勤保障组:

王新刚、孙立新——负责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服务工作。

(6)善后处理组:

    薛辉——根据工作情况,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五、抗自然灾害前期准备工作

学校接到上级通知做好紧急抗自然灾害准备后,学校领导小组发布紧急抗灾害令,启动学校系统,布置相关工作,各相关人员及时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事前做好学校校舍门窗、水电的安全调查工作,学校树木的加固工作,自然灾害后的损失调查。

六、预警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按本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2、建立预警系统,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关注气象预报,台风暴雨来临时,尽快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程度。

3、坚决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医务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5、加强安全检查。每年学校对本单位的建筑物、高大树木,排水设施,供电、供煤、广播线路等组织自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预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善后处理

1、应急状态解除由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

2、学校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