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第五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26731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增强学生纪律观念,培养学生团结、紧张的学习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自强、自立、自理、自治的学习生活能力,特制定学生一日常规。
一、周一进校
第一条:准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无极特殊情况,严禁事后补假。请假条上必须有班主任、家长、学生本人的签字。电话请假,必须由家长办理。
第二条:上下校车遵守乘车制度,相互礼让,不拥不挤。
第三条:进校见到值勤的老师及门卫应主动致礼问好,自觉接受值勤人员的检查。
第四条:值日生及时清扫卫生。个课代表、小组长及时收齐作业并记录未上交人员,上交老师。各班安全员清查人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晨起
第五条:按时起床、漱洗、值日。做到床铺整洁、漱洗干净、值日达标。
第六条:按照《仪容仪表规范》要求,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在校内一律穿校服、戴校牌。男生不留长发不喷发胶,女生不披头散发,男女同学都不染发、不理怪发型、不化妆、不戴首饰。
三、就餐
第七条:在指定位置站队,按指定路线进入指定位置就餐。站队过程及就餐过程中严禁奔跑。时爱惜餐具,不得敲打餐具。吃饭做到无声就餐。不浪费粮食,同一餐桌不能剩下掰开的馒头。严禁将饭菜带入教室、宿舍,用餐完毕,应将剩下的饭菜收拾到托盘里,丢入垃圾桶内,并将托盘送回指定区域。
第八条:就餐完毕,按指定地点放回餐具,清理好餐桌卫生后,有序离开餐厅。
四、晨间值日与晨读
第九条:值日生应在晨读前打扫好相关责任区卫生。做到所负责区域地面无垃圾、墙壁无污物;并整齐摆放劳动工具。值日生要根据天气情况按时开关教室内照明灯。
第十条:值日生及时清扫卫生。个课代表、小组长及时收齐作业并记录未上交人员,上交老师。各班安全员清查人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充分利用早晨时间读书。课代表要提前跟科任老师问好晨读内容,并组织好晨读。同学们在晨读时要朗读课文,不做作业、不作交流。
五、上课
第十二条:准备充分,静候上课。铃响前即进入教室坐好,文具书本要放在课桌的右上角。
第十三条:文明上课,注意礼仪。上课时要听从班长的号令,起立后向老师问好,待老师还礼后方可坐下。迟到者要先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动作要轻、快。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互道再见后下课,要待老师离开讲台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第十四条:坐姿端正,专心听讲。看书写字做到“一拳一尺一寸”,不斜坐,不斜视。上课要专心听讲,积极思维、踊跃展示。自习课上要保持安静,遵守纪律,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与练习,自觉做好预习、复习。上体育课、音乐课、实验课、微机课等均应提前整队去所在地点,除遵守一般课堂必须遵守的纪律外,还应执行以上课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上课期间,若生病,应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家长自己的病情,及时主动医治,不推不委。一般病情,应履行好请假手续,签好假条后再就医。
六、课间
第十六条:课间活动要文明、安全。下课后,值日生要及时将黑板擦干净,同学们要走出教室休息、远眺,让眼睛放松。课间活动时,不得在教学区和走廊内组织体育活动;楼上同学不得将废纸、粉笔头等杂物向楼下、车棚顶或其他建筑物上扔,更不得向楼下吐痰,不准跳摸班牌、门框;不准触摸电器设备、消防设备、安全标示;不得趴在窗台上;不得做任何危险动作;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得拥挤、推拉、搞笑;严禁追逐打闹;严禁乱串教室,乱串教学楼;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不讲污言秽语,不得喧哗起哄,不许骂人打架。要轻拉轻关窗子,以防玻璃落下伤人。
第十七条:做课间操,整齐到位。集合解散均走指定路线,并做到快、静、齐,做操时要认真、到位。因病因事不参加课间操的同学要向班主任或体育委员请假,出操退操要注意安全。
第十八条:爱护校舍、公物和绿化。不得攀折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节约用水,接直饮水时,接多少、喝多少。
第十九条:进办公室,要有礼貌。进办公室前,应先轻轻敲门或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才可进办公室。
七、午间
第二十条:午饭后要适当休息。中午回家的同学,放学后必须立即离校。住宿生午饭后,可以在校园里散步,但不许追逐、搞笑、做危险游戏。
第二十一条:到午休时间要在宿舍内指定位置午睡,要充分用好午休时间,为下午上课积蓄精力。
八、晚休
第二十二条:住宿应遵守宿舍纪律、卫生相关规定。舍长及时准确地确定舍员回公寓情况并及时到公寓管理员处签字。熄灯后应尽快入睡,不得谈话、说笑,做作业、看书,不得乱串宿舍,互换床铺。个人或发现别人宿舍内有生病等异常症状时,发现有影响他人的违纪行为,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或班主任。
九、周六放学
第二十三条:乘坐校车的同学按照指定地点集合,做好个人防护,整队上车,不争不抢,不拥不挤,服从老师、司机管理,注意乘车安全,不坐超员超载车。家长接送的同学,按照指定地点集合,有序离校。
第二十四条:要认真、独立、及时完成作业。作业要独立思考,不抄袭,不拖拉,书写要工整。搞好课外阅读,培养兴趣,发展特长。要养成广泛阅读的习惯,要积极参加学校社团活动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扩大知识面,发展爱好特长。
第二十五条:不进营业性舞厅、酒吧、茶座、网吧;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录像; 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动。没有家长带领,不许私自下水游泳。
第二十六条: 遵守公德,遵纪守法。放学途中,外出购物,要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德,讲究文明。要与家人邻里和睦相处,积极关心和参与社区文明建设,乐于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