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双语学校考勤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431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双语学校考勤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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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考勤细则

1.旷工半天记-2分,给予100元扣款。

2.迟到一次记-1分,给予50元扣款。

3.早退一次记-1分,给予50元扣款。

4.事假一天记-0.1分,给予50元扣款。事假半天记-0.05分,给予30元扣款。

5.学校例会、集体活动(学校安排的教学例会、班主任会、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监考、阅卷等):请假一次,给予50元扣款;无故不参加记-2分,给予100元扣款(如果事先已写好请假条,按请假处理)。

6.临时有事离校需填写请假条,每临时请假一次,扣款20元。每次临时请假超过两节(包括两节),按半天处理。若擅自离校,按旷工计。

7.长假变短假、短假变临时请假者,一次扣2分,给予100元扣款。

8.哺乳期教师,上下午各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超出规定的时间,按迟到、早退甚至旷工处理。

9.教师每月可以临时出门一次办理事务,时间不超过两节课,不扣分不扣款,需履行请假手续,不享受全勤奖。

10.病假:一周以内病假须提供县级医院病例材料,交两部副校长查看,审核后再由校长批准。请长期病假一周以上者,需向单位提供县级以上、三级医院的病例和诊断证明及其他佐证材料,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准假。财政工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制度落实

1.所有请假必须填写《高青双语学校教职工请假条》由相关领导逐级签字批准,并告知年级主任。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必须提前写请假条,并安排交接好相应工作,不得捎假、口头请假和电话请假,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到校请假,须事后补假或由家人代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办事的,视为旷工。

2.请假半天以内的,由教学主管签字备案;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学主管签字,分管校长批准,初中部备案。

3.三天(含)及以上的请假,由教学主管、分管校长逐级签字并报请校长批准,初中部备案。

4.中层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办公室备案。

5.所有请病假者须提供病例材料,交教学主管查看,按请假时间要求,由各级干部签字,初中部备案。

6.婚假、丧假、产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产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安排后方可准假。产假提前上班者学校给予适当补贴。

7.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履行销假手续。

8.对于坐班情况,每日值班干部检查1次,每周抽查1—2次,定期通报。(结果同时计入师德和考勤)

三、考核结果应用

1.每月的考勤结果记入该月的结构工资考核。(含财政绩效工资部分)。

2.考勤每学期满分10分,实行扣分制,扣完为止。每学期私事请假时间达到15天及以上,该项计0分。由初中部提供教师的每学期请假汇总结果计入教师年度考核。

3.设立全勤奖。教师当月所扣考勤款项奖励给全勤的教师。

4.一学期请假(私事)15次以上或累计7天以上,取消个人本学年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