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双语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450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双语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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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确定档次

9月12日—9月15日,网上问卷调查表,确定认定档次标准。

二、填写申请表

9月20日—9月24日,《申请表》的发放、填写。

1.重点认定对象有以下12类:

(1)脱贫享受政策

(2)脱贫不稳定家庭/易致贫家庭/严重困难

(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4)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5)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6)孤儿

(7)重点困境儿童

(8)烈士子女

(9)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0)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11)残疾人子女

(12)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

2.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班级评议、年级评议时间及要求

9月26日—27日:收集《申请表》,进行班级评议、年级评议并进行公示(1-2个工作日)。

四、入户调查时间

9月28日—10月8日入户调查。

五、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时,将师生有异议的学生进行适当调整后,写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报告,填写统计表和汇总表,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再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公示

10月13日—19日,在学校宣传栏醒目处和级部公告栏进行助前公示。公示时只公示认定档次与姓名、年级、班级,不允许公示学生身份证号及家庭的任何敏感信息。公示材料要求存档,公示名单中要有公示标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学校投诉电话0533-7286157县资助中学投诉电话0533-6973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