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燕园学校收费信息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4-537446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17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燕园学校收费信息

发布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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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备注 退费政策
一、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     高发改价格〔2023〕30号   自2023级起执行新标准,其它年级执行原标准 学生因故退学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因外出实习或访学1个学期以上不返校住宿,办理退宿手续的,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学生休学、参军,经批准转学或提前毕业离校的,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休学期间,学生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学生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1.学费 小学、初中11000 元/生.学年
2.住宿费 2000 元/生.学年
二、服务性收费     高发改价格(2020)14号                    
1、伙食费 小学,初中25 元/生.天 依据成本、自行确定。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2、补办证卡工本费   元/生.月 按实际成本收取。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图书卡、校园卡、就餐卡等各类证卡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      
1.课本费   元/生.学期 预收教材费,据实结算(限高中收取)
2.社会实践活动费   元/生.期 鼓励和提倡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解决,确需收费的,由学校据实收取。
3.学生装费 夏装:小学≦70   初中≦80 
秋装:小学≦80   初中≦100  
元/生.套 家长自愿选择,按实际进价收取。
4.住校生生活用品费 400 元/生.套   家长自愿选择,按实际进价收取。
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  
       
           
2023-2024学年度高青燕园学校收费公示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备注 退费政策
一、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     高发改价格〔2023〕30号   自2023级起执行新标准,其它年级执行原标准 学生因故退学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因外出实习或访学1个学期以上不返校住宿,办理退宿手续的,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学生休学、参军,经批准转学或提前毕业离校的,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休学期间,学生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学生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1.学费 高中17000 元/生.学年
2.住宿费 2000 元/生.学年
二、服务性收费     高发改价格(2020)14号                    
1、伙食费 高中30 元/生.天 依据成本、自行确定。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2、补办证卡工本费   元/生.月 按实际成本收取。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图书卡、校园卡、就餐卡等各类证卡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      
1.课本费 3000 元/生.学年 预收教材费,据实结算(限高中收取)
2.社会实践活动费   元/生.期 鼓励和提倡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解决,确需收费的,由学校据实收取。
3.学生装费 夏装: 高中≦90
秋装: 高中≦110
元/生.套 家长自愿选择,按实际进价收取。
4.住校生生活用品费 400 元/生.套   家长自愿选择,按实际进价收取。
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