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燕园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2030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8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燕园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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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的发放、填写

1.重点认定对象有以下11类:

(1)脱贫享受政策。

(2)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严重困难。

(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4)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5)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6)孤儿。

(7)重点困境儿童。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烈士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

(11)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

二、特殊情况认定与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C档):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 低保家庭学生;

3.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

5.重点困境儿童;

6.烈士子女;

7.残疾学生(有有效残疾证)及残疾人(有有效残疾证)子女;

8.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 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认定流程

1、评议小组指导学生认真、详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根据淄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表中的认定指标综合评分。

2、班级评议小组结合学生申请材料、认定指标综合得分、认定标准,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档次,报年级认定小组审核。

3、年级认定小组要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家访,并填写家访记录表、留存家访照片。学校对评议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逐一家访;年级认定小组汇总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结合评议结果以及申请材料、认定标准、认定指标综合得分、家访材料,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

4、年级认定小组审核通过后,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淄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