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鲁才高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1-526705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10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鲁才高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0
  • 字号:
  • |
  • 打印

招标公告

为规范学校食堂大宗物资原材料采购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学校物资安全风险,经学校招标小组研究决定,我校现对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实行全国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各生产厂商、经销商、代理商前来投标,现将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公告如下:

01招标范围

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类:

包括猪肉、鸡肉、蔬菜、米、水产、面、粉、鸡蛋、豆制品、调料类等。

02产品要求

1.必须符合GB/T 1354-2009,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猪肉、鸡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相关资质。

03投标方资质及须知简介

1.投标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商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2.投标方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在以往的投标或供货过程中无舞弊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

4.投标方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并提供相关投标品种的相关资质。

5.投标方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04招标方式

1.资质审核

招标方根据投标方的相关资质、信誉、服务、承诺等进行审核,确定投标方的投标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方的资质要求。如投标方的投标资质未符合招标方的资质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2.投标报价确定

采取合理低价确定中标,即同商品在当地当时市场批发价为最高价,同商品在当地当时市场成本价为最低价,随市场价变动时低于当时市场批发价的5%。市场零售价的25%。由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方在限价内估价投标,把所有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方的有效投标价进行总合计,求平均值,报价最接近平均价的合理低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其余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果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报价相同,招标方根据投标方的资质、服务能力、承诺、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05相关规定

1.中标方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我校签订合作合同,合同鉴订后生效。

2.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价格不能高于当时当地市场的批发价。凡发现价格高过批发价的,我校有权警告或立即终止协议,结算时执行当时当地市场的批发价格。

3.如遇所供商品市场批发价格上浮超过5%、零售价额30%时,中标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待我校进行市场调查确定属实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调整供货执行价。

4.如遇所供食品市场批发价格下浮达到5%、零售价额30%时,中标方及时告知校方,经双方协商调整价格。如中标方未及时告知校方并且未将供货价格下调,致使供货价格高于当时当地市场的批发价,校方有权警告或立即终止协议,结算时执行当时当地市场的批发价格。

5.中标方必须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货。

6.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商品,校方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方的供货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质量保证金,中标方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猪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7.中标方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的规定和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应并得到学校好评的,可顺延供货资格。

06报名方法

投标方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商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食品安全认证、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年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招标方验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给投标方)进行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33-7869661

联系邮箱:gqlcgz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