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鲁才高级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5-526731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7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鲁才高级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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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向学校和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査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
      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 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符合规范要求。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注意做好保洁工作。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检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査,有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

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

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夜的食品禁止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三)食堂经营范围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经营范围和卫生防疫部门规定制作销售食品。

2、未经学校同意不准外购主食及制成品加价出售。

3、经营单位只准在经营的范围及地点内进行加工销售,不得超范围或私自设点。

4、禁止向学生出售烟、酒等不宜向学生出售的物品。

5、主食要足斤足两,做到碱性适宜,严格按规定价格销售。
       6、副食种类按不同季节选配,要做到有营养、味道好、新鲜、卫生,做好搭配。
     (四)食品卫生要求

1、对主要原料(油、米、盐、面、肉等)实行集中采购或定点采购,供货单位必须各种证件齐全,做好进货、发放使用记录,严禁私自采购原料,否则给予经济处罚。
       2、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不经检疫、有毒的食品,如有发现从严处罚并追究经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3、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生熟分开不混杂,不制售冷荤凉菜,不使用未经洗涤、消毒的餐炊具,不使用白色泡沫餐炊具,若有违反给予经济处罚。
    (五)食堂环境卫生及工作人员管理要求
       1、食堂周围环境要保持卫生、安全,与外界隔离良好,无闲杂人员进出食堂。

2、食堂内部环境整洁、规范,无老鼠、无苍蝇、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室内无油垢,地面无污物,无蜘蛛网。
       3、工作人员衣帽整洁勤洗勤换,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出售食品时要戴口罩、帽子,使用工具售饭,坚持持卡交易禁止记帐、赊欠和多打卡,不得提供塑料袋。
       4、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师生态度要热情、周到、友好,不急、不燥、不烦,不能与师生发生任何争吵。
       5、餐厅卫生要保持清洁随时清扫及时开关,桌椅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搬动,保证使用完好。
    (六)设备设施的管理要求
       1、食堂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粗加工制作间、消毒间、更衣间,有符合要求的废弃物存放设施,照明、通风、抽油烟装置符合要求。

2、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保洁设备。有够用的冷藏、冷冻设备,有防蝇、防鼠、防潮、防虫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