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6-537417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15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青城学区中心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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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期间学生人身安全,规范体育课教学流程,防范运动伤害事故,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体育教师为体育课安全直接责任人,课前提前排查操场、运动器材安全隐患,检查跑道、球类、单双杠、跳绳等器材是否牢固完好,清理场地杂物,排除尖锐物品、积水等风险因素。 课前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明确课堂纪律,讲解运动项目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对心脏病、哮喘、骨折恢复期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学生,实行免剧烈运动或见习管理。

课堂教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开展运动项目,循序渐进开展热身运动,禁止学生未热身直接进行高强度运动,合理把控运动强度,避免过度运动引发学生身体不适。

教学过程中教师全程在岗,规范指导学生运动动作,及时纠正危险行为,严禁学生攀爬器材、违规打闹、擅自脱离教学区域,分组活动时做好区域管控,全程看护学生。

学生运动期间发生扭伤、磕碰、中暑、抽筋等情况,教师立即停止教学活动,及时处置伤情,轻微伤情现场护理,严重伤情第一时间送医并联系家长、上报学校。

课后组织学生有序整理器材,清点人数,做好课堂安全记录,定期开展体育安全隐患自查,更新完善运动安全防护措施,持续提升体育课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