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高城学区中心小学收费信息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6-558269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16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高城学区中心小学收费信息

发布日期: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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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备注

退费政策 

一、服务性收费

 

学生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等。中小学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休学、经批准转学等,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
学生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学校为学生提供正常教学以外的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

   课后服务费

3

/生·课时

鲁教财发【2024】1号   淄教财字【2024】12号    高教体【2024】62号

学生自愿参加

二、代收费

 

1.作业本费

据实收取

/生·学年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按实际成本收取。

2.学生装费

政府指导价

/生·套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由学校向教育部门提出定调价申请,教育部门审核并形成制定价格建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报发展改革部门批准。

3.社会实践活动费

据实收取

/生·期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鼓励和提倡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解决,确需收费的,由学校据实收取。

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据实收取

/生·年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家长缴至医疗保障局。

5.意外伤害保险

据实收取

/生·年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学生自愿购买。

6.教辅材料费

实行省政府指导价

/生·年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纳入我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

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杂费、住宿费、课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