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高城学区中心小学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4-529109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15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高城学区中心小学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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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实验室的正常有效运转和实验室安全,有必要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因此要明确相关实验室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 

一、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岳立军(校长)

  副组长:马明科(副校长)

  组员:李玉山(实验室管理主任) 陈新军(实验室管理员)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如督导实验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实验操作过程、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及定期进行评估;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二、实验室分管工作校长、主任职责

1.负责制定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

2.监督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出现事故及时处理和上报

2.负责定期检验各项安全设施和器材,出现问题的及时上报。

3.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能有效使用。

4.管理员每天离开实验室前,要作必要的安全检查,关水断电,关窗锁门。

5.实验室管理老师负责配合实验室管理主任做好实验仪器的资产清查、入账、报修;实验室管理档案的准备、整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实验室卫生等。

四、实验教师安全责任

1.实验教师要对上课期间的实验器材和实验过程进行管理,严格按实验规程操作,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强实验过程中的水、火、电、气、仪器、设备、工具的监管,尤其是危险试验品的管理,防止发生意外。

2.实验教师使用实验药品,保证危险品不流向学生,不流向社会。如果药品流出发生意外和安全危害,实验教师负主要责任。

3.上实验课时必须按规定指导学生操作,把实验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告知学生,没有告知的实验教师负全部责任,告知了学生没有遵守的学生负主要责任。

4.上实验课时学生做实验时,实验指导教师不得离岗,离岗后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实验指导教师负主要责任。

5.实验课时使用到的危险药品,必须向学生强调,不要手拿、用鼻闻,没有强调的发生意外,有实验教师负主要责任。

6.安全事故应急措施: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实验教师不能不管学生,应协同有关部门送往医院,同时通知辅导员及分管领导。责任人(实验教师)要在医院陪同,不得随意离开。学生发生意外后,更不允许责任人把学生交给医院和通知辅导员后,就万事大吉。

7.如事态严重,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不论大小事故,凡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以上责任要引起高度重视,谁当班时发生的事有谁负责。

五、学生安全责任

1.提高自我防范、保护能力,增强防火、防盗、防骗、防毒、防意外伤害意识。

2.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仪器操作规定和安全制度及条例。

3.禁止在实验室打架斗殴、聚众起哄等干扰他人正常实验的违法违纪行为。

4.未经过老师批准,不准把实验室有腐蚀性或有毒药品带出危害他人,私自带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学生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环保与习惯教育课,并通过考核才能进入实验室。

6.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烹饪、进食,禁止将食物放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储藏柜中。

7.实验过程中发生把实验用物品碰洒、损坏等情况,并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危害的,当事人负主要责任。

8.实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宜,实验教师已经告知,但学生没有按要求操作,造成自己和他人危害的,当事人负主要责任。